金通灵预处罚落地,符合条件投资者可继续维权
0人浏览 | 2023-11-21 1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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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或“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2023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3〕12号)(以下简称“告知书”)。金通灵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江苏监管局已调查完毕,依法拟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金通灵公司及相关人员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导致公司相应年度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违法事实有金通灵相关公告、客户及供应商资料、相关合同、相关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银行流水、财务凭证等证据证明。
四、对许坤明、冒鑫鹏给予警告,并各处以60万元罚款。
根据法律规定,浙江万高律师事务所沈张强律师团队暂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可登记索赔:
在2018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金通灵股票,且在2023年4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重要提示,索赔区间最终以人民法院裁判认定为准》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律师费。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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