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人浏览 | 2026-03-27 12:32 |
当前,孔聪律师团队为股民代理的浙江富润600070(已退市但不影响维权)维权案正在法院审理中。近日了解到,法院选定的示范案件二审维持原判,维权宣告成功。我们另外还有批量案件在诉讼中,如已委托我们,尚未有结果的请耐心等待。维权仍在进行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股民可以报名:
在2021.4.27到2023.4.27之间曾买入浙江富润600070股票,且在2023.4.27收盘仍有一些持股。
诉讼时效只剩最后1个月,报名请抓紧时间!
回顾本案,2024年5月18日,浙江富润公告称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8、19、20号)。证监局经调查认定:2020年1月至2022年上半年,浙江富润全资子公司泰一指尚虚构广告代理流程,以二级广告代理商的名义,向侠某行(上海)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侠某行)或其安排的微岚某空(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流量后,销售给双方商定的上海某韵广告有限公司、西藏某韵广告有限公司、拉萨某娱传媒有限公司等公司,形成没有商业实质的空转代理业务。公司通过前述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合计717,225,918.88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715,512,264.14元。其中,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65,766,164.15元,虚增营业成本364,924,901.9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2.04%、13.30%;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42,612,952.84元,虚增营业成本143,233,987.1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0.87%、11.11%;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208,846,801.89元,虚增营业成本207,353,374.9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69.05%、69.79%。2023年4月28日,浙江富润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等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
据此,证监局决定对浙江富润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受损股民可以通过起诉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进行索赔。孔聪律师团队多年来专业为投资者代理证券维权,已有大量成功获赔案例。此前早已代理浙江富润股民起诉到法院,当前正等待法院审理。符合条件的股民可以报名参加维权,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委托我们不用先交律师费,我们可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只有实际拿到赔偿款之后才会收费。
孔聪律师执业证号:13301 2007 10684234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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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在同花顺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参与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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