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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诺通信IPO终止:曾被华为起诉并“认怂”,披露信息不完整
0人浏览 2024-06-27 21:56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信息显示,上海欣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欣诺通信”)及其保荐人撤回上市申请文件。因此,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据贝多财经了解,欣诺通信于2023年6月递交招股书,准备在科创板上市,原计划募资6.09亿元,将用于网络通信及网络安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天眼查App信息显示,欣诺通信成立于2006年5月,前身为上海寅升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4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琳,股东包括谢虎、李琳、上海怡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据招股书介绍,欣诺通信是一家面向通信领域提供网络通信及网络安全产品解决方案的企业。欣诺通信在招股书中称,该公司的网络通信产品包括光网络产品和数据通信产品,公司的网络安全产品包括数据链路采集产品和公共互联网安全治理系统。

其中,光网络产品主要包括数据中心互联/城域波分产品、城域/接入光传送网产品、5G前传等产品;数据通信产品主要包括5G承载接入路由器、数据中心交换机;数据链路采集产品主要包括汇聚分流产品、分光放大产品。

欣诺通信在招股书中表示,该公司的主要客户为电信运营商和政企客户。其中,网络通信及网络安全产品的主要客户为电信运营商,以及北京东土拓明科技有限公司、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欣诺通信的营收分别为2.20亿元、4.13亿元和5.7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618.31万元、2682.11万元和6396.85万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520.52万元、1800.00万元和5529.13万元。



按业务结构来看,网络通信产品、网络安全产品构成了欣诺通信的收入基石。报告期内,网络通信产品的贡献占比分别约为54.58%、66.95%和57.03%,网络安全产品的占比分别约为40.22%、30.46%和40.95%。

值得一提的是,欣诺通信曾和华为对簿公堂。据招股书披露,2022年3月及2023年1月,华为先后两次通过邮件,提出该公司OTN产品及PON产品涉嫌侵权华为的80件专利。2023年6月,双方约定交叉许可,欣诺通信自2023年开始向华为支付许可费。

对此,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欣诺通信说明与华为知识产权纠纷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专利交叉许可的具体条款、权利义务约定、许可费支付方式及金额、许可期限等;华为是否需向发行人(即“欣诺通信”)支付许可费、是否许可除发行人之外的其他方使用。


同时,说明前述专利对应的发行人核心技术的情况,是否构成发行人研发、生产经营的底层技术;逐项说明发行人自有专利的具体来源、对应研发人员;报告期各期上述专利对应的产品、所涉的生产环节、发挥的作用、重要程度、收入及毛利贡献等。

欣诺通信方面表示,该公司聘请上海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就80项专利进行逐项分析并出具《专利侵权风险分析报告》,结论是该公司对应产品不侵犯华为主张的全部80件专利的专利权。

根据双方沟通,华为介绍了2022年开启知识产权收费的背景,欣诺通信也阐明了专利不侵权的立场。欣诺通信方面称,基于未来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需求,该公司与华为于2023年6月20日就OTN产品和PON产品分别签署《专利交叉许可协议》。

本次上市前,欣诺通信的实际控制人为谢虎、李琳夫妇。其中,谢虎直接持股28.44%。同时,谢虎通过上海怡福间接控制该公司15.19%表决权,通过上海金苓间接控制9.08%表决权,通过上海芙苓间接控制6.72%表决权,通过上海哆池间接控制3.38%表决权。

因此,谢虎合计控制欣诺通信62.81%表决权。另外,李琳为谢虎配偶,且直接持有该公司9.17%的股权,同时担任该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据此,谢虎、李琳合计控制该公司71.98%的表决权。其中,谢虎为该公司董事长。


而据招股书披露,谢虎设立发行人时,存在通过其外甥钱寅股权代持的情况,并先后于2008年、2023年将股份转让至谢虎、财通创新后完成代持还原,并将2400万股权转让款扣除税款后支付给谢虎;其中,2006年钱寅持股比例达至87.33%,远超过谢虎的12.67%

另外,谢虎曾担任唯上电子(实际控制人为谢永胜)董事,并持有7.85%的股份,该公司曾因失信被限制高消费,于2019年宣告破产,招股书谢虎简历中未披露该任职经历。对此,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欣诺通信完整披露谢虎任职经历。

同时,说明钱寅个人履历,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处的任职或持股情况,谢虎股权代持形成、先后分两次还原的原因、代持解除的真实性、股权转让款的最终流向,钱寅2006年间持股比例远高于谢虎的原因等。


欣诺通信方面回复时表示,谢虎与钱寅系舅甥关系,钱寅除目前任该公司软件经理一职,并曾经代实际控制人谢虎持有该公司股权及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外,不存在其他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处任职或持股的情况。

欣诺通信还称,2006年5月,谢虎设立寅升通信时,仍在基和唯上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和绍兴市唯上电子五金有限公司任职,钱寅当时在上海大学读本科,双方系舅甥关系,且当时寅升通信并未开展实质性经营,谢虎暂未考虑公司股权结构问题。

此外,欣诺通信还存在主要客户依赖度高等问题。报告期内,该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8.65%、72.73%和84.62%。其中,对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的合计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46.79%、55.57%和71.58%。

另外,欣诺通信2021年的第五大客户为广东九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九博股份”, NQ:872162),向其销售金额为1896.21万元。而九博股份为新三板挂牌公司,其2021年报披露向公司采购金额为1435.61万元。

欣诺通信方面称,上述差异主要系双方入账时间差异导致,该公司收入确认时点及金额准确,保荐机构针对该公司向九博股份的销售金额进行发函确认,回函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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