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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提取指南
0人浏览 2024-05-09 09:10

  现代快报讯(记者 赵丹丹 杨晓冬 )随着《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南京都市圈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发布,5月8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公积金提取指南,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南京都市圈购房提取公积金内容,赶紧来查收。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指南

  购买预售、现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包括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购房所在地应当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参照南京本市购房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不受缴存职工工作地和户籍地的限制。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购买预售、现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办理需要携带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首付款发票;婚姻状况材料(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外地购房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身份证;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购买二手房(含法拍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包括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予提取。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购房所在地应当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参照南京本市购房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不受缴存职工工作地和户籍地的限制。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若购买的房产在《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前一年内发生产权变动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间隔时间须满一年。

  △购买二手房(含法拍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办理要件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婚姻状况材料(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存量房买卖合同》编号(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外地购房提供购房发票;外地购房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身份证;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含共有产权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购房所在地应当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参照南京本市购房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不受缴存职工工作地和户籍地的限制。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因拆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拆迁补偿款大于购房款的,不予提取。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含共有产权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办理要件包括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正本(《共有产权房买卖合同》)(未能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备案的,请开发建设单位联系中心说明情况、提供购房人员名单,并给购房职工开具购房证明);付款发票;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用于拆迁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婚姻状况材料(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身份证;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具体详情见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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