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人浏览 | 2024-05-09 09:00 |
今天,一则关于【市公最新政策】的截图在朋友圈刷屏,主要内容如下:
随后,本站电话咨询了南京市公积金中心,得到了肯定答复:现在南京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确不再需要提供居住证明;
关于第二条“购房人配偶不在产证上,但只要符合相应条件,可以作为纯公积金贷款主借人”。两种情况:
1、如果产权证上的人是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那么购房人配偶可作为主贷人,具体公积金贷款审核,以贷款银行审核为准;
2、如果产权证上的人符合公贷申请条件,配偶也可以共同还贷。具体材料可咨询贷款银行。
这也意味着,南京公积金政策上的再度放松!且已执行!
5月1日,南京公积金发布新政,都市圈9城公积金互认互贷!
支持南京都市圈缴存职工在南京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南京市缴存职工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享受住房公积金提取同城化待遇!
1、南京都市圈城市缴存职工在南京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南京市缴存职工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参照在南京本市购房情况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
3、适用城市:包括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
而《关于调整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南京都市圈购房还贷提取政策的政策解读》中,也提到了南京市缴存职工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参照在南京本市购房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不受缴存职工工作地和户籍地的限制。
除了公积金新政,南京的救市新政是一波接着一波!
4月3日,秦淮区发布房票安置细则:全市商品房、安置房通兑,而且公寓、商办都适用!购买商品房最高奖励5%,购买安置房最高奖励10%!而且购买的新房若不超过房票票面金额,免征契税!
4月7日,栖霞区房票安置细则出炉:购买商品房最高奖励10%,是秦淮区的2倍。
4月7日,浦口区发布人才安居新政:买房最高补贴200万。
4月12日,江宁区发布重磅购房新政!支持刚需买房,送购房补助,送购车抵用券,送文旅餐饮消费券,鼓励卖旧换新!购房奖励力度超大。
4月26日,六合区发布房票安置新政,最高给12%补贴,力度生猛。
4月26日,南京发布《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显示,南京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
4月27 日,南京发布“以旧换新”公告,拿出2000套存量房开展试点,涉及主城六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
5月2日,建邺区发布房票安置细则,征收人持房票购买住宅房屋,最高可获得15%的购房奖励。
……
可以说,新一轮房地产政策调整期,南京购房利好不断,买房正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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