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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假种子”,秋乐种业把经销商坑了
0人浏览 2023-11-13 15:13

渭南博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种子公司,向富平县的粮行、家庭农场售卖了一些“郑麦366”的小麦种子,结果,却很快被另一家公司,即西安博农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博农种业说,你售卖的是“假种子”。

它为啥这么肯定呢?

因为,“郑麦366”植物新种权的品种权人为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是2005年11月1日由国家农业部授予的。

2016年5月25日,“郑麦366”品种权人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出具《授权书》,授权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小麦研究所代理品种权人负责处理包括“郑麦366”在内的22个品种权的许可事宜,并授权合作企业在品种推广区域开展维权、打假事宜。

2016年9月1日,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小麦研究所出具《授权书》,授权博农公司在“郑麦366”国家审定区域内的陕西省区域独家享有“郑麦366”种子生产、经营及品种权维权打假的权利。

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博农公司拥有“郑麦366”在陕西的合法经营及品种权维权打假权。


那么,渭南博杰公司售卖的“郑麦366”,是从哪儿来的

呢?

它说,是从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公司进的货。

秋乐种业[831087]是一家上市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河南育种行业第一股。

2017年7月15日,秋乐公司出具授权书,授权博杰公司经营秋乐公司农作物种子。2017年7月18日,博杰公司与秋乐公司签订小麦种子经销合同,约定由秋乐公司授权博杰公司在渭南地区经销秋乐牌“郑麦366”种子,数量是30万斤。

换句话说,秋乐公司没有“郑麦366”的植物新种权,却将种子的经销权转让给了博杰公司,当然,肯定是有偿的。

于是,博农种业就不愿意了,把渭南博杰公司给告了。

2017年9月22日,渭南市临渭区农业局作出渭临农(种子)罚【2017】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博杰公司销售的“郑麦366”小麦种子由秋乐公司购进,认定博杰公司销售“郑麦366”小麦种子,未建立种子经营档案,同时也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违法经营事实成立。

最终,法院判决,博杰公司侵犯了涉案“郑麦366”植物新品种权,其应承担停止侵权责任,其销售给粮行、家庭农场的涉案“郑麦366”种子属于假种子。由于博杰公司未尽到审查义务,其出售假种子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判决渭南博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西安博农种业科技有限公司2万元。

当然,秋乐公司也没能逃脱处罚。被判决向西安博农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含合理维权费用)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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