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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必康维权案大批股民获胜诉,符合条件请尽快报名
0人浏览 2022-05-24 12:59

2022年5月24日,孔聪律师团队收到一批延安必康002411维权案的一审判决书,二百多位股民获得胜诉。同日我们又有二百多个案件获法院立案,大量案件在法院的审理中,法院将继续分批次审理并作出判决,尚未收到胜诉判决的股民请耐心等待。另外,当前收到的是一审判决且尚未生效,原告或被告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均可提起上诉,任何一方上诉后案件即进入二审,而二审判决才是生效判决,要等到判决生效后才能申请法院执行赔偿款。

法院审理该维权案采用的是示范案件机制,最初由法院选定孔聪律师团队代理的一个案件作为示范案件,作出示范判决并生效后再审理其他案件。详情见2021年10月8日发布的文章《延安必康维权案首例示范判决获胜,符合条件的股民请尽快报名》。

回顾本案,2020年3月26日早间延安必康公告称收到了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0年10月15日晚间延安必康公告收到了陕西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5号)。证监局经调查认定:

一、2015至2018年延安必康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44.97亿元,且在2015至2018年的年度报告中均未披露。

二、延安必康通过虚假财务记账、伪造银行对账单等方式,掩盖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导致上市公司相关年度报告披露的货币资金账实不符,存在虚增货币资金情形。通过上述方式,延安必康《2015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794,326,924.96元,占当期披露的经审计总资产的8.99%和净资产的15.18%;《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2,057,005,338.69元,占当期披露的经审计总资产的11.40%和净资产的24.31%;《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811,866,582.26元,占当期披露的经审计总资产的3.94%和净资产的8.47%。

三、2020年2月5日,延安必康披露《关于收到加快口罩等疫控防护品生产紧急通知的公告》,称将尽快完成医护级口罩和防护服生产线的改造,提前做好上游原材料釆购、运输等生产保障工作等。2月5日收盘后,延安必康披露补充公告,称目前尚无口罩生产业务,尚未取得口罩生产许可资质,并提示存在不能及时获取生产许可资质等相关风险。2020年2月7日,延安必康披露《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告》,称拟与深圳市图微安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微安创)“建立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称肺纤维化是新型冠状病毒疾病的重要特点,是重要临床表现之一等,还称图微安创已经开发出对肺纤维化具有良好治疗逆转作用的多肽药物,并表示其药物治疗“相关的生物指标逆转在80%以上,属于全球首创”“未来有望成为治疗肺纤维化领域的明星药物”,图微安创设计并研发的多肽药物“在应对当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治疗以及未来出院病人进一步的康复治疗具有重要临床价值。”2月10日收盘后,延安必康披露补充公告,称该项目属于新药研发,目前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预计2021年完成临床前开发工作,2022年一季度申报临床,2025年完成临床II试验,绿色通道申请生产上市,并提示存在实现商业利润需要较长时间、本次合作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等风险。延安必康披露接到加快口罩生产的通知及开展肺纤维化治疗等战略合作后,上市公司股价于2月5日、6日连续涨停,2月7日最高涨幅9.6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2月7日问询关注及公司补充披露相关内容后,上市公司股价由涨转跌,2月7日涨幅1.53%,2月10日、11日跌幅达9.98%、5.65%(2月8日和9日为周末),反映延安必康披露的上述相关信息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延安必康2月5日、2月7日披露的相关临时公告不准确、不完整,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构成误导性陈述。

据此,证监局对延安必康及实控人李宗松、时任董事长谷晓嘉、时任副董事长、总裁香兴福等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受损股民可以通过起诉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索赔。孔聪律师团队多年来专业为投资者代理证券维权,已有大量成功获赔案例,近期正在代理延安必康的维权股民向法院提起诉讼。孔聪律师团队提醒符合条件的股民积极报名参加维权,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报名维权的条件为以下两者之一即可:

一、在2016.4.26至2020.3.25期间曾买入延安必康002411股票,并且在2020.3.25收盘仍有一些持股。

或者:

二、在2020.2.5至2020.2.7期间曾买入延安必康002411股票,并且在2020.2.7收盘仍有一些持股。

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报名参加维权,委托我们不用先交律师费,我们采用的是风险代理模式,只有实际拿到赔偿款才会收费。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维权相关问题可查阅维权向导:点击查看

投资者可在同花顺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或关注微信小程序“同花顺法律援助平台”参与维权索赔。

索赔相关咨询

企业微信:181 5714 0209

注:请在微信右上角“+”点击添加好友,然后点击最下方的“企业微信联系人”中搜索该企业微信

客服电话:952555

工作时间:9:00-11:30 13:00-17:30

『银柿财经联合浙江法制报,携手业内知名律师共同打造专业维权平台。由同花顺为平台提供技术、客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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