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人浏览 | 2019-01-23 09:56 |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大老鼠偷谷仓,防不胜防!
股市中的老鼠仓是咋回事?今天我们来好好聊聊!
接下来,莫愁电台为你解答。
老鼠仓,莫愁第一次听说以为是很小的仓位。
原来和这个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其实,这是一个关于名利场中人,贪污盗窃的故事。
2013年5月至2014年2月,东海证券一家分公司副总经理朱玺,
因为他掌握相关投资决策的未公开信息,
按照规定,他不能透露任何投资决策消息自己进行交易,
但是,巨大的诱惑挡不住他那颗躁动的心,
于是他利用职务之便,用自己控制的户名为“梁某1”、“周某某”两个账户,
在准确的时候买入“阳普医疗”、“世纪鼎利”2支相同股票,获利212万元。
明白什么是老鼠仓了吗?
中国股市的特色是无庄不成股,
庄家在用资金拉升股价之前,
有些内幕消息的投资经理或者管理人,
得到机构将要拉升股票的内幕消息,
用自己管理的亲戚朋友账户在低位偷偷潜入,
等到用公家资金拉升到高位后,卖出获利。
这样的结果就是券商亏损累累,老鼠仓赚个钵满盆满。
有个词叫啥?对,吃里扒外!
说白了,老鼠仓本质就是股市里的盗窃。
金钱巨大的诱惑,很少有人不动心。
因此这种事中并不少见,再给你看个例子。
2010年6月至2015年2月期间,
宝华兴业的一个基金经理邵喆阳和他的两个同伙茅有珍、姜胜楠合谋,
利用邵担任基金经理职务之便,获取华宝兴业基金交易股票的内幕信息,
这两个同伙茅有珍、姜胜楠得到消息杀入股市。
这位茅同志用了三个账户买卖基金持有的94只股票,赚了293万多;
而那位姜同志,使用4个证券账户,买卖相同股票47只,赚了1000多万。
几个人的配合是有条不紊,毫无纰漏。
但是最后,几个人投案自首,吐出全部违法所得,
并分别缴罚金500万元、300万元、1200万元。
因为内幕交易后果很严重!
2009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增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这一罪名,至此,“老鼠仓”行为有了明确的刑法条文规制。
这样的内幕交易已经构成了犯罪,这三人自首后,一样难逃进监狱的命运。
充满诱惑的市场,总有人想走捷径赚快钱,以至于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而相信内幕消息的朋友们,想想看,还真有人冒着违法犯罪的危险来传递消息吗?所以听听就算了,别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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