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人浏览 | 2022-07-17 16:04 |
【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存续期间单个基金帐户最高持有基金单位的比例不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由于募集期间认购不足、存续期间其他投资者赎回或分红再投资等原因而使个户持有比例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不强制赎回但限制追加投资。
4.基金存续期内,单个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加上上一开放日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得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超过部分不予确认。
【注意事项】
1.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单位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因非交易过户转入或基金红利转购基金单位而导致该持有份额超过最高规定限制的,单一投资者
持有份额可以超过该规定要求。
3.基金管理人可视市场情况对基金申购与赎回限额限制进行调整。
【日常基金申购计算方法】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单位净值
注:
1.基金单位净值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位数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2.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位数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3.申购份数四舍五入取整数,保留位数由基金管理人确定,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4.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定。
【日常基金赎回计算方法】
基金的赎回支付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单位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支付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注:
1.基金单位净值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2.赎回费用和支付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3.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定。
【基金单位净值公布】
T日的基金单位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工作日内公告。
【拒绝或暂停申购】
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其他申购;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代理人和注册与过户登记人的技术保障或人员支持等不充分;
6.经中国证监会同意认定的其他情形。
7.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划给投资者。
【拒绝或暂停赎回】
除下列情形外,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时,基金管理
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契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将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支付的,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在后续工作日予以兑付。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最长不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巨额赎回】
如果一个工作日内的基金单位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当日基金单位总份数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该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基金总份额的10%,而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帐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明确作出不参加下一工作日赎回的表示外,自动转为第二个工作日赎回处理。转入第二个工作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第二个工作日的基金单位净值为准进行计算,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在三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以通知有关赎回申请人。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只受理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中
1.继承是指基金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单位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2.捐赠仅指基金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单位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
3.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单位强制判决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销售网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二个月内办理并按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规定的标准收取过户费用。
【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是指当一家基金管理人同时管理多只开放式基金时,基金投资者可以将持有的一只基金转换为另一只基金。即,投资者卖出一只基金的同时,买入该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通常,基金转换费用非常低,甚至不收。
【交易费用】
投资者买卖开放式基金主要费用因不同的基金而不同,同一个基金还会出现因为投资者交易量的大小而不同,但是,基本上都有一个上限和计算方法,这些都会在基金招募时就公布。
具体而言。开放式基金涉及的交易费用主要有:
1.初次认购费
指在基金第一次发行时的认购费用。
2.申购费
指在基金开始交易后的“日常申购”费用,按照《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规定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根据交易量大小有不同的费率标准。
3.赎回费
按照《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规定不超过申购金额的3%,具体由基金管理公司确定。
4.红利再投资费用
指投资人将从开放式基金所得到的分配收益再继续投资于基金所要支付的申购费用。为鼓励投资者继续投资,一般投资基金对该项费用低收或不收申购费用。
5.转换费
指投资人在同一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不同基金之间,由投资的一只基金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所要支付的费用。对发行多只基金的基金族而言,投资者可以选择在同一系列的多个基金品种间切换,这就产生转换费问题。目前绝大多数基金均不收取转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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