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人浏览 | 2026-09-02 13:23 |
据CESA储能应用分会产业数据库不完全统计,2026年8月共发布储能相关政策104项,其中国家级政策8条、地方级政策96条,覆盖26个省级行政区(另有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区域级文件1项)。政策涵盖发展规划、新能源配储、参与电力市场、容量补偿、项目管理、财政金融等多个维度。
国家级储能政策的核心主线是《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的正式落地。规划提出,到2030年可承担顶峰保供作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达1.4亿千瓦,“十五五”新增约8000万千瓦、等效顶峰时长力争达4小时;到2030年全国新型储能规模达3亿千瓦。“十五五”专项规划延续密集出台态势,煤炭工业、石油天然气、综合交通运输、安全应急装备产业等规划相继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电池消费税征收管理公告,为9月1日起正式开征做好征管衔接。
8月地方级政策共96条,按分类来看,发展规划类最多,共31条,占比约三分之一,各地“十五五”规划持续密集落地。项目管理类14条次之,其中独立储能排查整顿类公示3条,河北省一次性公示拟延期及取消独立储能项目85个、总规模11.66GW/37.71GWh,成为8月最突出动向。用户侧12条、新能源配储6条、财政金融6条,算电协同5条、参与电力市场5条、补贴政策4条,参与辅助服务市场4条、技术创新4条,储充换基础设施建设、容量补偿、监督管理、标准规范各1条。地方政策延续以发展规划为主导的格局,项目监管与市场机制类政策分量明显加重。
从省份分布来看,8月储能政策覆盖26个省级行政区。四川以10条居首,从省级算力网政策措施到乐山光伏储能规划、绵阳、宜宾、阿坝等地“十五五”纲要,政策覆盖面最广。山东9条、河北8条、广东8条、浙江5条、内蒙古5条、山西5条、上海5条,上述8个省份合计55条,占地方政策总量的57.3%。山东政策体系性最强,从新能源场站配储管理、集中式光伏项目名单到分时电价、抽水蓄能电价,覆盖"强配—并网—调用—结算"全链条;河北则以现货市场转正、辅助服务细则和排查整顿系列公示最受关注。
从细分类型来看,独立储能项目排查整顿是8月政策面最值得关注的信号。河北省发改委公示拟延期及取消项目85个、总规模11.66GW/37.71GWh,廊坊、衡水两市同步公示处置意见;中卫市将两个未达纳规条件的电网侧储能项目调出建设清单,河南出台独立储能项目规范管理通知、严禁擅自变更选址规模和倒卖项目;唐山就独立储能项目投资主体优选评分标准征求意见,对存在延期开工项目的企业实行次年参评否决。“圈而不建、建而不用”项目正被系统性清理,独立储能从规模扩张阶段进入规范运营阶段。
算电协同则是8月涌现的新热点,四川、吉林、河北、衢州、宿迁等地出台专门政策,吉林提出配套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算力中心综合用电成本降至0.5元/度左右,“储能+算力”正在成为新型储能消纳的新出口。
电力市场机制建设在8月取得标志性进展。河北南部电网电力现货市场自8月1日起转入正式运行,成为全国第8个现货转正省份;浙江明确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入市规则,并就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江西修订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细则。南方区域"两个细则"将独立储能、新能源纳入AGC调节容量补偿,河北南网辅助服务细则升级至V4.1版,浙江启动爬坡辅助服务试运行,新疆发布独立储能最大放电功率认定指引。容量类政策持续扩围,河南建立发电侧可靠性容量补偿机制、电网侧独立储能按330元/千瓦·年补偿,山东明确2025-2027年开工抽水蓄能电站电价政策。绿电直连政策在广东、湖北落地细化;山东分时电价优化方案放宽峰谷时长限制,为储能套利打开更大空间。
国家政策
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30年可承担顶峰保供作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达1.4亿千瓦;“十五五”新增可承担顶峰保供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约8000万千瓦,等效顶峰时长力争达4小时;“十五五”新增新型储能约1.6亿千瓦,到2030年全国新型储能规模达3亿千瓦;加大构网型等技术应用,释放调峰调频调压事故备用爬坡黑启动等多重效能。
8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池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明确,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26年第20号公告,电池消费税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覆盖锂电池、全钒液流电池等;销售电池产品应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电池”类编码开具发票;外购已缴消费税电池连续生产应税电池,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缴款书等按规定计算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
8月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安全生产“十五五”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到2030年电力安全事故五年总起数≤2起,电力安全事件年平均起数≤5起;加强新型储能安全管理,完善全链条安全标准体系和安全评价机制;强化储能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评估,制定量化评估指标体系,推动年度安全评估全链条闭环;开展高风险储能电站摸底调查和处置,聚焦高温高湿极寒等气候区与人口密集区分类处置。
8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炭工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规划提出,因地制宜建设源网荷储协同控制的矿区智能微电网;推动光伏风电、瓦斯发电、多元储能、智能管控系统等一体化开发运行;在具备条件的露天矿区发展配套风光电及电化学储能;推动现役煤电机组通过耦合新能源、建设储能储热设施等方式实施低碳化改造。
8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2026年度国家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任务清单》。清单明确,工信部印发2026年度任务清单,确定70家机构对1839家工业企业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名录涵盖动力电池、储能电芯生产、锂电原材料、光储配套、蓄电池制造等储能产业链类型;代表企业含远景动力、比亚迪弗迪电池、宁德时代宜春基地、赣锋锂业、天齐锂业、国轩高科等。
8月11日,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印发《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化发展“十五五”规划》。规划提出,加强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研究构建交能融合标准体系;制定公路水路交通与能源融合设施技术要求、储能集装箱技术要求等标准;制定公路沿线电动重卡充(换)电站、加氢站、车网互动相关标准及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标准。
8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印发《安全应急装备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规划提出,紧扣新型储能、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等新业态需求,组织揭榜挂帅、成果孵化与工程化攻关,打造场景适配度高的新型技术装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包括锂电池热失控防控、储能安全监控、氢能安全储运与测控技术;多元灾害处置技术涵盖储能电站抑爆、高危环境远程操控、多功能模块化集成等技术。
8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石油天然气发展“十五五”规划》。规划提出,推进新型地下储能产业发展,充分利用枯竭油气藏、盐穴和管道等地下空间资源;探索建设压缩空气储能等新业态,推动与周边新能源电站配套运行;地下储能提供容量支撑与调频调峰服务,提升区域能源系统灵活调节能力与安全稳定水平;推动CCUS规模产业化建设,统筹原油增产与碳减排,支持东营、榆林等城市发展低碳产业群。
地方政策
发展规划
8月7日,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包头市推进场景建设和创新应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清洁能源领域重点打造虚拟电厂、零碳园区、绿电直连及绿色氢氨醇等标志性场景;推动智慧电网、氢储能、数字化能碳管理等新技术新业态集聚应用;围绕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加快培育氢储能和应急电源等应用场景;依托国家新型电力系统试点谋划新型储能、智能电网等相关场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8月7日,阿勒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阿勒泰地区“十五五”新能源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提出,规划风电可开发区域4580万千瓦、光伏可开发区域16680万千瓦,合计可开发区域21260万千瓦;“十五五”计划开发新能源1860万千瓦(光伏205万千瓦、风电1655万千瓦);新增储能电站200万千瓦;“十五五”末清洁能源装机规模突破2000万千瓦以上。
8月11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广州市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规划提出,在花都、从化探索中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动电源侧储能配置,推动火电合理配置新型储能,推进展能电厂储能调频项目;鼓励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建新型储能或通过共享模式配置;加快电网侧储能发展,引导在负荷中心布局,探索电网替代型储能试点;支持城中村用电治理、偏远农村等场景应用高安全性分布式小容量储能。
8月11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美丽绵阳建设“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提出,统筹布局电源、电网、用户侧储能设施,建设坚强智能电网,实现源网荷储互动、多能协同互补、用能智能调控;引导工业企业、园区建设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培育零碳工厂、零碳园区,力争2027年建成省级零碳工业园区试点;推广电动重卡,力争2026年电动重卡总量突破2500辆。
8月12日,大同市人民政府印发《大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提出,加快建设浑源抽水蓄能及其他新型储能项目,“十五五”末实现储能总规模超600万千瓦,筑牢源网荷储协同保障体系;依托宁德时代、海博思创、阳光电源等头部企业,做强电芯制造、储能装备、新能源重卡等制造产业;加快微电网、智能电网、虚拟电厂等新业态推广应用,持续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
8月12日,英德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英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提出,强化调频调峰能力,新建一批储能电站,鼓励储能调峰项目建设,提升电力系统应急调节能力;建设正极材料产业集聚区,鼓励开展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液流电池等新型储能电池技术研发攻关;探索研究液态金属电池、金属空气电池、飞轮储能、压缩空气储能、超级电容等技术应用。
8月12日,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印发《汕头市潮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提出,重点依托粤水电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等项目培育新型储能项目,形成稳定的电网侧调节能力并向电源侧、用户侧延伸;推进智能微电网与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提升区域能源自主平衡能力;试点虚拟电厂技术,聚合充电桩、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储能等资源参与电网互动。
8月12日,新泰市人民政府印发《新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提出,聚力打造新能源发电、应用、储能、装备四大示范基地,形成闭环式产业生态圈;利用已关闭的闲置热电厂引进熔盐储能,发展电化学、飞轮等新型储能;重点支持多元化储能技术路线协同发展,推广园区微电网,构建“风光储直柔”综合供能新体系;推动建设“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换电站,实现充换电城乡覆盖。
8月13日,铜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铜陵市“十五五”铜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提出,重点发展6微米及以下极薄锂电铜箔、5G通信用低粗糙度电子铜箔、6G极低轮廓铜箔、IC封装载体铜箔等高端电子铜箔;发展银包铜粉、储能连接件等光伏储能用铜材,突破银包铜粉包覆致密化及抗氧化技术;推进超导电磁线规模化制备,加快超导材料在磁约束核聚变装置、超导储能、超导限流器等场景的工程化应用。
8月13日,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印发《阜阳市颍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提出,建设智慧零碳园区,大力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配套建设储能设施,探索构建虚拟电站;支持园区与周边非化石能源发电资源匹配对接,因地制宜发展新能源就近接入的绿色电力直供模式;鼓励开展绿电直连试点,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和智能微电网;推进变电站和骨干电网线路改造升级,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和供电可靠性。
8月17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提出,到2030年建成新型储能装机50万千瓦以上,建成宁都县、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全南县等省级独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推进电化学储能、飞轮储能等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研究探索压缩空气储能,推动新型储能与新能源协同优化配置;围绕正极、负极、隔膜、铝塑膜、固态电解质等短板领域。
8月1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十五五”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规划》。规划提出,构建“源网荷储”高度协同的产业创新生态,建设世界级新能源产业集群,培育万亿级新能源产业集群;新型储能以锂离子电池储能为核心;以宁德、福州、厦门、泉州为核心;开发587Ah及以上超大容量储能专用电芯,加快大容量钠离子电芯商业化应用,发展构网型储能变流器、高精度电池管理系统。
8月17日,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印发《资阳市雁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提出,推动光伏发电多场景融合开发,加强居民小区、商业楼宇、重点场镇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提升公共充(换)电设施覆盖率;建设公共充电枪545把,覆盖17个镇(街道);推进综合能源站建设,配备加油、加气、加氢、充电一体化设施,到2030年全区综合能源站总量控制在35座。
8月18日,阿坝州人民政府印发《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提出,实现清洁能源装机达2200万千瓦,坚持水风光一体化开发、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建设一批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光伏+光热”等高原示范项目;攻关高海拔地区水风光多能互补一体化智能运行与控制、高效储能技术应用示范。
8月18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提出,依托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南区、三角等镇街,重点发展风电、光伏、储能等产业;推动分布式光伏和新型储能发展,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着力构建源网荷储协同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科学布局新型储能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
8月18日,阳泉市人民政府印发《阳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提出,到“十五五”末,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480万千瓦、储能达到200万千瓦以上;统筹风光火储一体化布局,全力打造新型综合能源基地,高标准建成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盂县上社抽水蓄能电站和多技术路线的新型储能项目,保障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稳定。
8月18日,江安县人民政府印发《江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提出,到2030年建成百亿级新能源产业集群,融入全市“1+N”动力电池全产业链生态圈;拓展与新型储能、钠离子电池、全固态电池技术适配的新能源材料产业集群;重点布局动力电池关键材料和动力电池回收领域,积极布局动力电池回收产业;推进年产10万吨氯化亚铁制磷酸铁项目、年产1000吨固态电池电解质项目建设。
8月19日,高唐县人民政府印发《高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提出,实施信发共享储能电站、华阳4万千瓦农光旅等新能源项目;推动“新能源+储能”系统在电力、供热、制冷领域的融合创新与规模化应用;促进源网荷储一体化,支持虚拟电厂项目发展;根据政策适时谋划实施一批台区、用户侧储能电站项目,加强智能微电网对多能源品种资源配置。
8月19日,延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延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提出,到“十五五”末建成储能项目500万千瓦以上,重点布局电网侧独立储能、共享储能项目;重点实施陕皖通道配套1100万千瓦新能源、陕武直流、陕皖直流共享储能及一批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推进延安高新区虚拟电厂、零碳园区绿电直连配套储能项目。
8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数字上海”建设“十五五”规划》。规划提出,促进算力绿色化发展,推广液冷技术与“源网荷储”能源管理模式,新建智算中心绿电占比达80%以上;新建智算中心能源效率(PUE)2030年小于1.2;持续推进浦东、金山、松江、青浦、临港等区域智算中心建设,构建“通用+智能+超算”三位一体算力服务体系。
8月19日,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屏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提出,布局新型储能、数字能源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探索氢能产业发展路径;全力推进屏山书楼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大力推进新型储能应用;重点发展精密压铸、电池托盘、结构件等配套产业,形成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配套圈;大力推广光伏场景应用示范,高效承接宜宾高新区光伏配套产业。
8月21日,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乐山市“十五五”光伏储能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提出,到2030年全市新型储能产业产值突破600亿元,光伏储能、氢能和电子信息产业整体产值突破1200亿元;电网侧统筹建设全钒液流电池、锂离子电池与钠离子电池混合储能电站;用户侧加快分布式光伏+储能及虚拟电厂平台建设,连接晶硅光伏、盐磷化工、钢铁冶金、矿山、数据中心等行业资源。
8月21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大兴区“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提出,探索开展新型储能多场景应用,主动衔接全市新型储能产业布局,培育储能系统集成、储能变流器等关键配套环节;重点推进分布式光伏、地源热泵、新型储能等技术应用,发展绿电直连、算电协同、光储充一体化等创新模式。
8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推动新疆新能源有效投资和提升新能源利用率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保障储能项目合理收益,用好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政策,加快在建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完善新型储能常态化调用机制,对独立新型储能“应调尽调”,杜绝“建而不用、储而不调”;鼓励燃煤自备机组耦合新能源、建设储能(热)实施低碳化改造,改造后度电排放降低10%-20%。
8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十五五”规划》。规划提出,大力发展新型绿色能源,攻坚长时储能技术;重点突破全固态电池高导电性固体电解质、固液混合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等关键技术;支持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加快零碳园区建设;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累计创建300家以上国家绿色工厂。
8月25日,平邑县人民政府印发《平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划提出,打造以光伏为核心、储能协同、多能互补的新型能源产业高地;全力攻坚郑城抽水蓄能项目,总投资约69亿元,总装机1200MW;积极布局压缩空气储能等新型储能技术试点,规划建设佑赛空气储能项目,总投资26.25亿元;继续推进平邑县300MW/600MWh储能项目建设,规划1-2个集中式光伏电站配套储能设施。
8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规划提出,开展新型储能及绿色燃料创新应用示范,布局万千瓦级独立储能示范电站;推进建设固态电池等多元技术路线对比测试示范基地;推动全固态电池、液流电池、高性能钠离子电池、大规模先进压缩空气系统等长时储能技术攻关;奉贤区重点布局新型储能、能源装备;到203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2.1万亿元。
8月27日,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印发《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提出,锚定新能源领域再造一个“工业内蒙古”目标;打造多元储能矩阵,加强储能项目与新能源基地、负荷中心的统筹规划,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建设;全面推进“新能源+储能”模式,重点围绕停车区、旅游景区、大型农牧场等场景布局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
8月27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十五五”美丽重庆建设规划(2026—2030年)》。规划提出,增强能源系统调节能力,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和市场化发展,深化虚拟电厂建设;探索推广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新能源就近消纳模式;推进火电加快向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型,持续推进存量低效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
8月2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十五五”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强化电力稳定供应,构建高效电力供应新模式,建立“用户挂牌、售电公司摘牌”招标竞价机制;支持民营企业自建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储能、微电网,持续降低综合用电成本;对产品能效达限额先进值的项目实行节能审查绿色通道,保障天然气供给稳定、合理压降工商业气价。
8月3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北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构建清洁高效新型能源体系,大力发展新能源,推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开发建设,打造长江中游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全国重要电力调蓄中心,拓展“绿电入鄂”通道,推进千万千瓦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建设数智化坚强电网;实施新一代煤电升级,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促进绿色动力产业聚链成群。
用户侧
8月5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印发《福建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提出,虚拟电厂定义为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分散资源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组织模式;鼓励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参与虚拟电厂投资开发与运营管理;发电类虚拟电厂聚合范围原则上不超过同一220千伏变电站供电区域且不得跨设区市,负荷类不超本省。
8月7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综合微能网试点项目电力系统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下,系统装机容量不超过50兆瓦;试点项目建成后可再生能源最低消费比重不低于50%;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支持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参与试点建设。
8月11日,响水县人民政府发布《响水县城市全域数智化转型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加快虚拟电厂建设,整合分布式光伏、用户储能、充电桩等资源,引导市场主体参与需求响应和辅助服务交易;搭建风电、光伏、储能全域智慧调度体系,分阶段推进配电网智慧化升级改造;开展“绿电直连”试点,畅通新能源发电主体与电力用户直供渠道,实现绿电就近消纳。
8月12日,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十五五”规划》。规划提出,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动力电池与电网双向互动模式,助力区域电网削峰填谷;积极应用“光储直柔”等新型供配电技术,鼓励公共机构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系统摸排公共机构屋顶、车棚等光伏资源,新建建筑可用屋顶光伏应装尽装,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
8月17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我省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电源、负荷、储能、直连线路、接入系统、调控平台、调节能力等内容;多用户项目连接线路、变电设施、储能及运营平台原则上由项目主责单位投资建设;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
8月17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建设的通知》。通知明确,连接线路、变电设施、储能及运营平台原则上由项目主责单位负责建设;新能源场站、直连线路、储能、变电设施选址应明确用地坐标,排除“三区三线”等限制性因素,并取得多部门合规性审核意见;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
8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2026年零碳工厂建设培育(第二批)暨推荐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零碳工厂核心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基本要求不低于30%,目标要求不低于95%;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物理认定量占比目标不低于35%,适用于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申报单位;单位能耗碳排放基本要求不高于2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目标不高于0.2吨。
8月19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印发《美丽黄浦建设“十五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30年,虚拟电厂可调负荷达到100兆瓦;推进虚拟电厂平台创新应用及更新,拓展平台可调负荷规模和类型;到2030年新建1000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5个以上市级电动汽车共享充电小区;推进既有充电桩直流快充升级、电动汽车共享充电小区建设。
8月21日,辽源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辽源高新区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构建电热冷气氢多能互补系统,合理布局电化学、重力、氢能等多类型储能设施,提升系统调节能力与绿电消纳水平;到2028年园区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达到90%以上;支持以虚拟电厂等形式整合可调节负荷资源,参与省内及区域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与绿电交易;推进天楹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等重点项目建设。
8月26日,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零碳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申报范围重点聚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申报主体须为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本省范围内的生产制造型企业;应建立碳排放核算体系,数据遵循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原则;市州初审后须于9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省工信厅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8月28日,乌审旗能源局发布《乌审旗2026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申报项目优选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显示,公示2个分散式风电和19个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结果,其中6个项目涉及储能;6个光储一体化项目总规模约5.15MW,均为分布式光伏配储或光储充一体化;项目涵盖零碳服务区、农贸市场零碳储能、气田值班点光伏储能等场景;申报企业包括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乌审旗国联环境治理等。
8月31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山东省分时电价政策优化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告明确,放宽峰谷时长限制:低谷(含深谷)、高峰(含尖峰)时段全年原则上各不超过2628小时;具备条件时探索不同地区错时执行分时电价,实现峰谷时段设置与区域用电特性精准匹配;当年出现电力供需紧张、天气异常等不确定因素时。
新能源配储
8月18日,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镇江市“十五五”光伏开发利用及绿电协同发展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推进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微电网协同运行模式;到2030年全市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规模实现倍增、达到560万千瓦;结合光伏出力和负荷峰谷特性,统筹布局电化学储能、抽水蓄能等调节资源;鼓励工商业用户、村级连片光伏同步配套储能系统,打造光储一体化项目,平抑发电用电峰谷差。
8月19日,酒泉市能源局发布《酒泉市新能源及新能源产业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提出,统筹全市新型储能项目布局和建设,科学引导新型储能有序发展;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运营,引导新能源电站以市场化方式配置新型储能设施;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开展新型储能技术研发,提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效率。
8月26日,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通知明确,以自治区下达银川市2026年保障性并网18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规模为上限开展竞争性配置;竞争要素包含接入距离、接入时序、储能配置、消纳能力等,储能配置对配储比例高、储能技术路线先进的项目分档评分(0-10分)。
8月26日,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兰州市新能源建设指标配置办法》。办法提出,支持产业发展目录包含新型储能装备制造、新能源材料、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与利用、算力基础设施等;申请新能源指标配置的项目新增用电负荷应达到2000千瓦以上;算力项目产业投资规模应达到20亿元以上;获得指标配置的企业须10个月内实质性开工、18个月内全容量并网投产。
8月28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名单(第二批)》。名单提出,纳入20个集中式光伏项目共183.3万千瓦,其中10个项目配建储能合计249.45MW/498.9MWh;项目承诺于2027年前建成投产,未按期并网项目将移出建设名单;要求确保配套储能同步建成投运,杜绝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投机行为;未按期全容量并网项目与企业后续项目申报挂钩,相应增加所在市消纳责任权重。
8月31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能源场站配建储能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2025年5月31日前投产的存量风电、光伏场站须继续按并网承诺履行配储责任;2027年开始电力交易中心每月公开披露新能源场站容量租赁备案信息;未按承诺配储的新能源场站由电网企业公布名单,在弃电时段采取优先压降措施。
参与电力市场
8月11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印发《关于河北南部电网电力现货市场由试运行转正式运行的通知》。通知明确,2026年8月1日起,河北南部电网电力现货市场由连续结算试运行转入正式运行;河北南网成为全国今年首个、京津冀地区首家转正的省级现货市场,也是全国第8个电力现货市场转正省份;此前山西、山东、广东、甘肃、蒙西、湖北、浙江已转正。
8月20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版)》。细则提出,明确2025年6月1日及以后全容量并网的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及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纳入机制电价竞价范围;源网荷储、绿电直连等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项目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正式稿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排除2027年1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条款。
8月21日,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发布《浙江省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细则提出,虚拟电厂参与现货等市场需与聚合用户签订套餐;参与现货的虚拟电厂所聚合的资源原则上应位于同一市场出清节点,电网条件和市场规则允许情况下可跨节点聚合资源;虚拟电厂及其聚合用户在同一时间内不得以同一调节行为重复获取不同类型市场收益或保供补偿。
8月25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关于2025-2027年开工抽水蓄能电站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适用于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开工、按发改价格〔2026〕114号规定需执行标杆容量电价的抽水蓄能电站;执行统一标杆容量电价:满功率发电时长6小时项目487.53元/千瓦·年。
8月27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明确,已进入商业运营的统调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和调频辅助服务市场;非统调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不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电网侧储能采用日清月结结算模式,按日发布日清分结果按月结算电费;已转商运统调电网侧储能28个、非统调6个,未转商运统调3个、非统调3个。
容量补偿
8月31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发电侧可靠性容量补偿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明确,合规在运统调公用煤电机组、天然气发电机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均纳入发电侧可靠性容量补偿机制执行范围;可靠容量补偿标准现阶段按330元/千瓦·年(含税)执行;容量供需系数=系统总容量需求/总可靠容量比值,根据河南省电力供电裕度确定,现阶段暂定为1。
参与辅助服务市场
8月6日,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发布《关于明确,爬坡辅助服务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明确,准入主体为参与长三角“两个细则”、未在电能量市场报量报价且未中标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的并网主体;并网主体应具备AGC功能且调节速率不低于1.5%额定容量/分钟,可持续响应时间不低于15分钟;调度机构提前30分钟确定T+30至T+35分钟爬坡需求,按负荷变化需求A减可优化机组爬坡能力B计算。
8月25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南方区域“两个细则”部分条款修订(征求意见稿)》。细则提出,考虑2025年以来新增大量独立储能、新能源投入AGC,明确将独立储能、新能源纳入AGC调节容量补偿;统一AGC调节容量的计算标准;明确独立储能电站按上网电量参与并网运行考核费用的返还以及辅助服务补偿费用的分摊。
8月26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河北南部电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V4.1版)》。细则提出,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补偿费用由发电侧和用户侧共同分摊,比例分别为0.1和0.9;参与调频市场的独立储能充电功率不应低于10MW;参与调频市场的虚拟电厂可调节电力不应低于10MW;独立储能申报的各时段充放电功率不应大于额定功率80%,SOC值须在15%~85%之间。
8月27日,新疆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新疆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最大放电功率认定管理服务指引1.0版(征求意见稿)》。指引提出,独立储能企业按月度申报与每日申报相结合方式申报最大放电功率,申报值不得超过并网调度协议额定容量;调度机构按月度系统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排序前4日对实际放电功率进行认定;测试不合格发生两次扣减当月容量补偿电费10%、三次扣减50%、四次及以上扣减100%。
项目管理
8月4日,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衡水市独立储能排查整顿专项行动项目处置意见的公示》。公示显示,衡水市公示独立储能排查整顿处置意见,涉及7个混合储能项目共700MW;5个混合储能项目延期至10月底开通;中国绿发100MW/400MWh独立储能试点项目取消建设;枣强县建投100MW/400MWh储能试点项目取消建设。
8月6日,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塔城地区新能源、储能项目履约监管及退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提出,办法覆盖风电、光伏、新型独立储能项目全周期监管,整治占而不建、拖延滞后、违规转让、拒不履诺等突出问题;配套承诺履约要求严格落实储能配比、关联产业、电力消纳等承诺,不得降标、缓建、拒建;未按政策及承诺配套储能且拒不整改、整改不达标的,考评扣至0分认定为严重失信并直接启动强制退出。
8月7日,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2026年度新型储能入库项目的公示》。公示显示,拟推荐6个锂电池储能调峰项目、2个调频储能项目纳入2026年度新型储能入库项目;入库规模合计825MW;公示时间2026年8月6日至8月13日;依据山东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新型储能项目库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申报。
8月10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围绕“六张网”建设征集应用场景的通知》。通知明确,新型电网领域征集储能系统优化、源网荷储协同互动、智能微电网等场景;征集分布式光伏智能调度、交能融合等方面场景;水网与新型电网协同的抽水蓄能电站智能化调度场景;经评审具备条件的六张网场景建设项目可享受专项政策支持。
8月11日,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廊坊市独立储能排查整顿专项行动项目处置意见的公示》。公示显示,共10个独立储能项目列入排查整顿清单,合计约1.3GW/4.62GWh;其中6个项目申请延期,2个项目申请取消,2个项目预计年底前并网;公示期为2026年8月10日至8月12日。
8月19日,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赫山区新能源项目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细则提出,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大型廊道光伏、独立储能等风光资源一律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市场化方式公开出让;严禁私下协议、指定开发、低价打包、拆分规避招标、设置排他性开发权限等行为;资源出让及合作开发协议须明确储能配套、就近消纳、村集体收益、退出补偿等法定条款。
8月21日,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唐山市独立储能项目投资主体优选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提出,企业能力一级指标占20分,含投资能力、投产业绩、技术能力、安全管理4个二级指标;储能装备1日内可实现备件储备更换、应急抢修运维得8分,2日内得3分,超2日得0分;采用混合储能路线且具备电能量交易+调频功能得5分,非混合路线同功能得2分,均不具备得0分。
8月21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河北省独立储能项目排查整顿专项行动拟延期及取消项目清单公示》。公示显示,公示拟延期开工和取消建设计划独立储能项目共85个,总规模11.66GW/37.71GWh(1165.5万千瓦);拟延期开工项目69个,规模9.91GW/32.58GWh(990.5万千瓦);拟取消建设计划项目16个,规模1.75GW/5.13GWh(175万千瓦)。
8月25日,山西省重点工程项目总指挥部办公室印发《2026年省级重点工程第二次季度调整项目名单》。通知明确,增补项目名单含8个储能项目,总规模1.54GW/2.94GWh;忻州市3个项目共740MW/1.4GWh,晋中市4个项目共700MW/1.4GWh,运城市1个项目;退出名单中包含1个储能相关项目。
8月25日,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珠海市2026年新型储能电站竞争配置公告》。公告明确,拟从4个候选项目中择优确定1个推荐项目及其开发主体,其中金湾区1个、斗门区1个、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申报主体须为经区、功能区审核推荐的候选项目对应申报主体,须为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联合体;同一企业集团不得授权两家及以上下属企业以不同主体身份参与同一项目。
8月25日,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发布《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5万千瓦/14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实施主体重新优选公告》。公告明确,项目总规模35万千瓦,储能时长不低于4小时,拟优选实施主体1个;项目原则上应于2027年底前全容量并网投产,应一次性建成,不得拆分规模(时长)、不得分期建设。
8月26日,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中卫市2026年底电网侧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清单的公示》。公示显示,中卫鑫华200MW/400MWh、盛储中宁天都山960MW/1920MWh两个电网侧储能项目调出建设清单;调出原因为未达到纳入年度建设清单项目须在清单公布后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的要求;两个调出项目合计规模1160MW/2320MWh。
8月27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独立储能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严禁擅自变更项目选址、建设规模、技术方案及投资主体股权比例,坚决杜绝倒卖行为;同一220千伏变电站供电区域内合计接入独立储能总规模不超过30万千瓦;2026年8月1日前配套送出或间隔扩建已核准但滞后并网的项目,接入意见原则上延期6个月;压缩空气、液流电池等建设周期较长项目,接入意见原则上延期12个月。
8月27日,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发布《关于聊城高新区经济发展部组织开展储能项目专家评审会的公示》。公示显示,拟同意国家电投山东聊城高新200MW/400MWh储能电站项目入库,申报单位为国电投(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符合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新型储能项目库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入库要求;评审结果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补贴政策
8月6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2024年度新型储能项目运营补贴审核结果的公示》。公示显示,2024年度新型储能项目运营补贴审核涉及11个储能项目;储能规模合计25.988MW/52.294MWh;依据成经信财〔2025〕39号文件开展运营补贴申报;公示时间2026年8月7日至8月14日。
8月10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征集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应用场景项目的通知》。通知明确,重点产业链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含储能;产业新赛道重点领域包括固态电池;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须为2026年在建或竣工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8月11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措施提出,支持废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配套分布式光伏、储能设施;配套储能设施给予最高30%工程固投补助,对接中央资金、特别国债;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艺纳入市级中试平台,符合条件项目给总投资35%、不超1亿元固投支持;腾退空间改造建回收网点可享固投30%补助。
8月28日,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2026年铜梁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用户侧储能按实际放电量给予0.5元/kWh补贴,连续补贴三年,累计不超1000万元;储能同时新建光伏的,光伏发电量也按0.5元/kWh补贴,不超过储能放电量补贴;申报对象为铜梁区内年利用小时数≥600小时的工商业侧新型储能项目。
财政金融
8月5日,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投资领域清单》。清单明确,对储能、动力电池等涉及国家重点产能调控的行业领域审慎论证、按需布局,严控对产能过剩领域投资;高原适配装备制造包括储能装备、氢能产储运装备等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清洁能源装备领域包括水电、风电、光伏、储能、氢能装备制造及充电桩制造。
8月5日,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省光储产业专项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申报类别包括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省级示范应用、国家级示范应用;能源领域: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项目集中配建新型储能,建设独立储能电站、共享储能电站;工业领域: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虚拟电厂、光伏围栏等,开展绿电直连项目。
8月11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印发《云南省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投资领域清单》。清单明确,将新型储能、氢能、新能源电池装备、绿电制造、节能降碳、零碳园区等绿色低碳领域纳入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投向三级细分清单;基金投资储能、新能源项目同步落实节能审查与碳排放评价;新设基金需完成储能等投向合规评估。
8月13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上海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行动方案》。方案提出,鼓励民营企业进入虚拟电厂、车网互动、新型储能等领域,对民间投资项目依法依规给予支持;聚焦低空基础设施、内河航运、能源等重点领域,项目审批中开展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论证;国企通过投资合作、重组并购等与民企合作,在氢能与储能等前沿领域联合开展技术开源、项目合作、技术转让。
8月13日,嘉兴市人民政府印发《嘉兴市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措施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用户侧、电网侧等新型储能设施建设;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基础设施、核素(核医药)、新型储能等投资建设;民间资本参与新能源充电桩、收费性停车场等项目,经论证持股比例不低于10%;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
8月21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天津市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投资领域清单》。清单明确,清单涵盖9个重点产业方向、56个细分产业领域,新型储能为新能源新材料方向重要组成;新型储能方向包括电池制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固态电池电解质、电解液/隔膜);管理系统包括电池/能量管理系统、功率转换系统、热管理。
算电协同
8月10日,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十五五”数智宿豫建设发展规划》。规划提出,部署光伏能源+储能新型供电系统,补充智能算力中心用电缺口;推动光储充一体化与智能充电模式创新发展,建设超级充电站;到2030年算力总规模达到5000PFLOPS。
8月12日,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数字衢州“十五五”实施方案》。方案提出,统筹区域算力布局,推进算电协同发展,加快建设四省边际智算中心、浸没式液冷智算中心等项目;建设公共算力调度平台,构建算力“潮汐调度机制”,到2030年全市可调度算力2000PFlops以上;加快发展集成电路、锂电材料等数字经济制造业,到2030年形成规模达百亿元的数字服务产业集群。
8月18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印发《四川省推进算力网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措施提出,支持凉山、甘孜、阿坝、攀枝花依托清洁能源资源,统筹布局源网荷储一体化大型算力设施;鼓励整合攀西—川西北水风光储资源,在甘孜新都桥、阿坝红原、凉山盐源集中建设零碳算力园区;支持算电融合项目和算力园区采用绿电直连(含单用户和多用户)供电模式,余电上网比例可放宽至20%。
8月18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九部门印发《河北省“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京津冀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构建环京智能算力集聚区,提升智能算力占比;实现算力中心毫秒互联、算力应用毫秒可达,带动算力中心绿电供应及储能配套设施需求。
8月19日,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吉林省算电协同发展指导意见(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意见提出,建设风光储+算力一体化园区,配套储能电站时长不低于2小时,保障算力7×24小时稳定运行;推广“数电联营”模式,支持算力企业与新能源企业股权合作锁定长期绿电;2026年底前零碳园区、增量配电网园区内绿电直供比例达60%以上,算力中心综合用电成本降至0.5元/度左右。
技术创新
8月10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名单的通知》。通知明确,太蓝新能源新一代高能量密度固态锂电池入选,方向为氢能核能及新型储能;清安储能技术直冷浸没储能系统入选,方向为氢能核能及新型储能。
8月11日,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山西省第二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重点聚焦新型储能、抽水蓄能等方向申报;申报项目须为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示范成功后列入山西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清单,三年内享受政策支持;依托工程优先纳入相关规划并核准审批,可给予一定容错空间或宽容政策。
8月11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福建省“十五五”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方案提出,深入开展高能量高密度新型电池材料、新型储能材料及防护材料、绿色氢能材料等基础研究;巩固高镍三元正极、硅基与硬碳负极、固态电解质、高端涂覆隔膜等优势,加快发展钠电电极材料、钙钛矿电池材料;招引优势新能源电池项目及核心材料、核心设备等上下游企业落地,推动废旧电池回收循环利用。
8月19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基石)的通知》。通知明确,2027年度重点围绕通用智能、信息光子、先进材料、智慧储能等8个领域布局基础研究重大项目;2027年度择优立项不超过35项,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00万元,实施周期5年、资金分批拨付;支持中青年科学家围绕智慧储能等战略性产业集群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前沿科学问题与基础研究。
储充换基础设施建设
8月5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五部门印发《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版)》。办法提出,鼓励光储充放一体化场站建设,构建“快充为主、慢充为辅、智能有序、高效便捷”的充电网络;推广车网互动(V2G)示范应用,接入虚拟电厂,鼓励参与电网调峰、需求响应;鼓励建设具备车网互动功能的设施或预留升级条件,供电企业保障V2G放电需求。
8月2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十五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物流发展规划(2026-2030年)》。规划提出,建设“零碳运输通道”,新建加氢站15座以上,建成超充重卡场站100座以上;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等充电设施提升行动,力争服务区超充设施覆盖率达100%;建成乘用车超充站260座以上,打造成渝“氢走廊“”电走廊”;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隧道洞口、闲置地块等建设分布式光储设施。
标准规范
8月14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标准引领作用促进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围绕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新型储能、商业航天等关键领域;大力开拓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开展标准化应用试点,完善相关标准应用实施指引;加快制定动力电池及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等产品设备和材料零部件回收利用标准,助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监督管理
8月10日,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庆阳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方案提出,庆阳市现有新型储能规模69.5万千瓦/259万千瓦时;提出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配备应急发电车3台、应急发电机30台及UPS等电源设备50台;重要电力用户按国家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投入运行。
-
博览群书的雷铜3怎么还不涨??09-02 14:36 2楼 -
韭菜我爱吃11越吹越跌09-02 14:32 3楼 -
这样没意思userId:475308976,userName:同花顺问财 总结以上内容对储能是利好还是利空?09-02 14:32 4楼 -
想退出大A江湖影响阴跌腰斩吗?09-02 14:18 5楼
-
0
-
5
-
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