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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鸽科技募投项目曝出疑点,招股书与年报信披打架
0人浏览 2023-11-03 10:03

转载自:中国日报网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鸽科技”)成立于2012年6月5日,是一家物料自动化处理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从事计量配料、混合及输送等自动化物料处理系统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自动化物料处理系统和单机设备,可广泛应用于锂电、橡塑、食品等需要物料处理的多个领域。

2022年12月29日,灵鸽科技申报北交所IPO获受理,经历了两轮问询后,灵鸽科技于今年9月8日更新了上会稿。9月15日,北交所发布公告称灵鸽科技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研发费用率不及同行

招股书(上会稿,下同)披露灵鸽科技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高新技术制造业,技术应用创新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不过灵鸽科技在2020年至2023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的研发费用率却与同行业均值存在一定差距。

报告期内,灵鸽科技的研发费用支出分别为6,143,865.73元、8,972,380.05元、10,182,474.05元、5,699,015.44元,各期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18%、4.27%、3.14%和3.45%;同期,可比同行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6.67%、6.30%、5.48%和5.95%。

除了研发费用率不及同行外,灵鸽科技还存在依赖赊销的情况。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灵鸽科技的应收票据分别为33,925,382.05元、53,812,947.63元、36,842,367.00 元和23,386,928.87元,应收账款分别为27,749,068.78元、56,116,062.77元、138,092,140.45元和168,447,430.40元;同期灵鸽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47,021,228.12元、210,247,397.32元、324,679,025.41元和165,333,618.33元。报告期内,灵鸽科技应收账款加上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41.95%、52.29%、53.88%和116.03%,呈现上升趋势。

此外,报告期内灵鸽科技的大客户还存在被处罚的情况。

据招股书,2022年灵鸽科技的第三大客户为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企查查显示,2022年12月21日,因丰元锂能未按规定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违反了消防法,枣庄市台儿庄区消防救援大队给予其罚款18,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截图来自企查查)

信息披露疑点重重

值得注意的是,灵鸽科技招股书中所披露募投项目的土地购置费用存在与公开信息不一致的情况。

据公开信息,物料处理成套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制造基地建造项目”)分两期建设,此次的募投项目为二期,(以下简称“制造基地建造项目二期”)。招股书披露,制造基地建造项目二期总投资18,571.33万元,由子公司无锡灵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鸽能源”)负责实施。

招股书显示,灵鸽能源于2022年4月购置33,911平方米位于洛社镇兰溪路与东安西路交叉口西北侧的地块,购置费用金额为1,680.62万元,用于制造基地建造项目建设。

然而,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3月28日发布的出让成交公示锡工告字[2022]1号文件显示,位于洛社镇兰溪路与东安西路交叉口西北侧的XDG(HS)-2021-11号地块竞得人为灵鸽能源,成交价格为1,628万元。

(截图来自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此外,今年2月12日,惠州高新区发布的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了一篇报道:《全力以赴抢开局、抓项目、拼经济!这场开春赛道上,惠山高新区(洛社镇)“春色正浓”!》,制造基地建造项目位于洛社镇兰溪路与东安西路交叉口西北侧,占地面积50.9亩(换算后约为33,929.94平方米),建筑面积43,848平方米。

然而,2022年6月7日,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山分局发布的当年5月1日至5月31日建设项目规划公示显示,制造基地建造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22年5月5日才核发,面积为15,835平方米。

(截图来自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山分局)

综上,制造基地建造项目的地块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以及交易价格披露令人困惑,而灵鸽科技的信息披露疑点还不止于此。

另据招股书,灵鸽科技自2015年8月17日挂牌新三板,年报审计机构一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其在新三板发布的2023年上半年年报(签署于2023年8月24日)显示,灵鸽科技2023年上半年接受担保的金额为3,500.00万元。

但是,招股书(签署于2023年9月5日)披露,王洪良直接和间接持有灵鸽科技32.25%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23年上半年仅经常性关联交易中接受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以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为4,100.00万元,与半年报数据出现打架。

招股书注释称,2023年4月20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与公司签订了授信额度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同意向企业提供总计 3,50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2023年4月20日起至2024年4月11日止。由子公司无锡灵鸽智能化科技有限公司、自然人杭一及其配偶吴晔、以及自然人王洪良及其配偶胡春亚提供最高额保证,并签订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该处的信息与新三板2023年上半年年报信披一致,但为何招股书披露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中接受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以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与新三板年报存在出入,或需要给予解释。(本文仅为作者个人研究陈述,不代表本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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