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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3·15打假直播骗局,直播行业规范发展再引热议
0人浏览 2022-03-16 23:58

一年一度的央视3·15晚会落下帷幕,却激起了大家曾经吃过的“酸菜”味,大概很多人在短时间内会“吃酸菜泡面不要酸菜”。此外,直播行业的打假也成为了大家关注重点,央视3·15晚会的头条和二条都是打假直播行业。曾经风光无限的直播行业在近一年的境遇好像如履薄冰,在多方监管下,亟待直播行业走向更规范的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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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央视3·15晚会,一开场就接连曝光了直播打赏和直播带货中的骗局,矛头直指“假”。而就在央视3·15晚会前,3月15日,有媒体报道打假明星潘长江直播带货,#潘长江涉嫌虚假宣传卖酒#冲上微博热搜。各方随后的回应,也都引发了争议。




对于是否真有说过那句话,有网友说全网都没找到原视频,明星本人回应了说没说过,易懂君不予置评,但明星直播带货遭打假也不是第一回,消费者被明星本人和低价吸引,却买到了假货,所以买明星直播带的货也不一定不踩坑,消费者们的“粉丝滤镜”要及时擦一擦。

明星是直播行业风生水起后吸引来“掘金”的各路人马中的一路,而除了明星们在玩的“超低价卖名牌”等套路,有些直播带货中的“卖假”骗局危害更甚!

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第二个案例就是直播卖货行业赤裸裸的卖假货。节目中揭露了翡翠直播中的种种卖假乱象,例如宣称来自缅甸实则在昆明办公,卖货杀价层层设套,虚假宣传自导自演等。节目中揭露的承泽翡翠直播间,宣称在缅甸卖货,实则在昆明一家写字楼内演习。承泽翡翠在直播间里面营造了一个缅甸翡翠的交易市场,现场贴着缅甸海报,货主衣着缅甸服装,重复着几句半生不熟的缅语,打着现场砍价的旗号现场直播。


还有更疯狂的:去到中缅边境进行翡翠原石交易。直播间出现“边境走私交易",虐待、殴打店主画面频出。而该场景实际是在区域内的山上录制。主播是演员、货主也是演员,他们自导自演,分工明确,激情四射地介绍着“超低”折扣,让消费者以为自己捡了大便宜。

而这次央视3·15晚会曝光的第一个案例则是另一种直播骗局——“美女主播代聊”的直播运营骗局:男运营冒充女主播诱导粉丝打赏,“美女主播”实为抠脚大汉。


据央视3·15晚会,粉丝打赏直播的礼物是虚拟的,礼物总额的50%直播平台所有,公司提成25%,剩下的25%是主播和运营的提成。于是乎,共同的利益让无良公司、女主播和男运营绞尽脑汁相互配合。


有律师表示,这就是一种诈骗行为。

而这种直播套路被曝光后,有网友表示:早一天曝光就早一天多唤醒几只迷途的羔羊!

直播行业的一些乱象、套路层出不穷,而央视3·15晚会的曝光必然会唤醒消费者在直播世界的维权意识,行业监管也必然会更加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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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央视3·15晚会打假直播行业,再一次吸引外界目光聚焦直播行业!撇开属于诈骗的直播“代聊”,直播带货蓬勃发展的表象背后,掺杂着假货横行泥沙俱下的现实,很多牛鬼蛇神借着直播电商的热度参与进来,进来抱着捞一把就走的态度。而想做好直播卖货的人则面临着流量、供应链、售后服务、利润限制等困难,但哪个行业不面临着这些难题呢?

直播带货的问题,除了本次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问题之外,还包括主播言论不当被“封杀”、主播与MCN机构的利益纷争、围绕主播偷漏税问题的高额处罚等,直播“翻车”事件也频发。目前,直播带货行业格局正悄然发生转变,直播间开始逐渐实现“去主播化”。一方面是品牌的直播间去主播化,另一方面是头部主播直播间的去主播化。

自去年双十一后,品牌方“直播间去主播化”的意图就已经摆到明面上;而自“史上最严”查税风暴后,薇娅、雪梨等头部主播被罚导致整个“直播间”关停,也让其他头部主播(MCN机构)意识到危机,也开始直播间的去主播化,典型的就是李佳琦直播间。李佳琦现在可以说是名利双收,但是其 IP 仅仅依靠他一人撑住,很容易出现“一损俱损”的局面。除此之外,还有可能会涉及主播和其背后MCN的“爱恨情仇”,MCN机构也要降低主播单飞的风险。

近来的李佳琦直播间大部分时间由几位助播坐镇主持,李佳琦的直播时长正在减少。李佳琦个人,似乎正逐渐变成“李佳琦直播间”的主播之一。


有人说,佳琦直播间或采用罗永浩直播矩阵号“交个朋友”的模式——“交个朋友”矩阵号主要由达人进行日常直播,罗永浩本人仅在周五出现。

对于用户来说,选择在哪个直播间购买商品,除了主播的个人魅力,也会关注商品的价格、直播间选品、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直播间“去主播化”后,消费者将不再被主播的“粉丝滤镜”所影响,会更关注商品本身,实现更理性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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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经历各种“收割”后,消费理性回归,而直播带货的明星、主播、机构等也勿要抱有卖假的侥幸心理!为依法保护网络消费纠纷案件中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已出台了《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该规定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


其中第十一条到第十七条都是针对网络直播消费作出的特别规定。其中,针对虚假宣传的问题,上述规定第十条明确,如果因平台内经营者的工作人员在网络直播中虚假宣传等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有权主张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在多方监管下,直播行业的野蛮式发展也将走向结束,而如何发掘更多流量及保持增长也将成为直播行业努力的课题。接下来,直播行业的进一步规范发展,主播、MCN机构、平台在后期积极做整改和调整则是关键,以此保护消费者权益,并不断优化网络消费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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