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股份
301092
0
0.00%
成交量:0(手)
成交额:0(万元)
流通市值:0(亿)
换手率:0.00%
行情图
-
6. 董秘您好,公司2025年工作报告提及招标咨询集团AI标书质检系统行业领先,陇企云链商城供应商持续增加,请问2026年一季度两大数字化采购平台的交易额同比增长多少,AI标书质检系统等数字化工具的应用,为公司降本增效带来了哪些具体的量化成果?子公司招标咨询集团开发的AI大模型辅助评审系统直接服务于客户业务场景,旨在通过技术手段提升客户平台的评审效率与智能化水平。当前,该系统并未应用于公司内部运营环节,无具体的量化成果。谢谢关注
-
董秘你好,参照此前公司年报审计编制情况,是否业绩还会存在修正,若按预披露业绩是否年报后可以申请去星摘帽?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2025年年报预约披露日期为2026年4月18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董秘,你好!公开资料显示,贵司又增持了宝兰德,请问公司有这些资金为啥不回购自家股份,是不看好自己家公司的发展吗?股价从去年高位下来一度腰斩,请问公司为近期市值管理做了哪些努力?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近期增持宝兰德股份,系基于双方在金融科技、基础软件领域的战略协同与业务合作考量,相关安排与公司是否回购自身股份为相互独立的决策,不存在关联关系,更不代表公司不看好自身发展前景。公司会根据战略规划、资金安排、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多重因素统筹决策回购事项,相关事项若有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
尽管一季度预增属于自愿披露的信息。但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20条明确规定,公司预计定期报告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预告。这就构成公司应该自愿披露的要件。所以从法律上来看,公司必须进行自愿性公告。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监督。现就您多次提及的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相关问题,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制度统一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1条明确规定,仅年度、半年度报告存在强制业绩预告义务,第一季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不属于法定强制披露范畴。公司2025年12月4日公告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明确界定:“公司需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第二十条关于“预计定期报告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的规定,仅适用于上述法定强制预告的定期报告范围。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第四部分4.1条进一步明确:“公司自愿披露第一季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的,公告内容应当参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再次确认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遵循自愿披露原则。公司未发布2026年一季度业绩预告,是经审慎测算后确认未触及法定强制披露阈值,完全符合监管规则及内部制度规定。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在巨潮资讯网等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的定期报告为准。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
海德股份2026Q1持有海伦哲1.24亿股,海伦哲涨了,海德赚了4.727亿,请问这是不是为公司Q1贡献4.727亿净利润?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将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及经营成果请以届时正式发布的定期报告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正式公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20条明确规定:“公司预计定期报告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公开信息,公司持有海伦哲股份产生当期净利润为 4.7272 亿元。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大幅变动,已经触发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公司拒不发布预增公告,董秘明知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而故犯,已经无法正确勤勉履责。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监督。现就您多次提及的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相关问题,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制度统一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1条明确规定,仅年度、半年度报告存在强制业绩预告义务,第一季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不属于法定强制披露范畴。公司2025年12月4日公告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明确界定:“公司需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第二十条关于“预计定期报告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的规定,仅适用于上述法定强制预告的定期报告范围。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第四部分4.1条进一步明确:“公司自愿披露第一季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的,公告内容应当参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再次确认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遵循自愿披露原则。公司未发布2026年一季度业绩预告,是经审慎测算后确认未触及法定强制披露阈值,完全符合监管规则及内部制度规定。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在巨潮资讯网等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的定期报告为准。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
恭喜上市,公司的目标是什么?市值?市场占比?除了主营拓展其他?您好!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于无人机电动动力系统,坚持“以品质为第一,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专注于自主研发和科技创新,凭借长期积累的技术研发优势、优质的产品质量和稳健的经营理念,建立了卓越的市场口碑。未来,公司将持续拓展产品矩阵、增强产品性能,并坚持培养和引进行业内的优秀人才,吸引更多具有知名度、影响力的优质客户,抓住当前良好的发展机遇并不断巩固自身在无人机动力系统行业的领先地位。同时,公司着眼动力系统行业的长期发展,在确保无人机电动动力系统技术保持领先地位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机器人动力系统的研发及业务拓展。希望通过自身努力,实质性推动下游行业的发展和转型升级,成为客户心中最值得信赖的动力系统提供商。
-
请问贵公司的智能化低代码平台技术具有哪些关键技术能力?该技术能用于AI编程方面吗?多谢回复!您好,公司目前的研发重心仍聚焦在把低代码的“可视化拖拽 模型驱动”做得更扎实、更贴近行业场景,力求让政企客户以最少代码量快速落地数字化应用。对于以自然语言直接生成完整应用的 AI 编程方向,公司将保持持续跟进,谢谢!
-
请问公司有涉足人形机器人领域吗?您好!公司产品可应用于人形机器人、外骨骼及穿戴设备、四足机器人等众多新兴领域。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请问截止4月10日,股东人数多少您好,截至2026年4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约为2.45万人。感谢您的关注!
-
公司2025年12月4日公告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20条明确规定:“预计定期报告经营业绩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按极端保守测算,主营利润为0时,一季度仅海伦哲收益即贡献4.7272亿元,同比增长超380%,属重大变动。贵司拒不披露预告,已违反自身制度与公平披露原则。请董秘遵守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第20条规定,勤勉尽责,并立即公告一季报预增。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监督。现就您多次提及的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相关问题,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制度统一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1条明确规定,仅年度、半年度报告存在强制业绩预告义务,第一季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不属于法定强制披露范畴。公司2025年12月4日公告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明确界定:“公司需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第二十条关于“预计定期报告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的规定,仅适用于上述法定强制预告的定期报告范围。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第四部分4.1条进一步明确:“公司自愿披露第一季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的,公告内容应当参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再次确认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遵循自愿披露原则。公司未发布2026年一季度业绩预告,是经审慎测算后确认未触及法定强制披露阈值,完全符合监管规则及内部制度规定。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在巨潮资讯网等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的定期报告为准。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
海德股份2025年12月4日公告的《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制度》,第20条明确规定:公司预计定期报告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公司持有的海伦哲股票一季度为公司贡献4.7272亿元净利润。一季度业绩同比上年出现大幅变动。公司不能明知有专管理制度而拒不执行,拒不发布2026年度一季度业绩大幅预增的公告!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监督。现就您多次提及的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相关问题,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制度统一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1条明确规定,仅年度、半年度报告存在强制业绩预告义务,第一季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不属于法定强制披露范畴。公司2025年12月4日公告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明确界定:“公司需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第二十条关于“预计定期报告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的规定,仅适用于上述法定强制预告的定期报告范围。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第四部分4.1条进一步明确:“公司自愿披露第一季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的,公告内容应当参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再次确认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遵循自愿披露原则。公司未发布2026年一季度业绩预告,是经审慎测算后确认未触及法定强制披露阈值,完全符合监管规则及内部制度规定。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在巨潮资讯网等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的定期报告为准。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
请问何时能够购买资产?估值提升计划能否提高效率?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请问高新发展的芯片并购重组业务进展到哪一步了?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题述并购重组事项。公司若有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谢谢!
-
董秘你好,股价从188至今腰斩,请问公司有无对市场和公司市值做相应管理措施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通过股份回购、稳定分红等方式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股价的涨跌和多重因素相关,很多时候,短期股价波动和上市公司经营的关联度并不高。但公司始终坚信:聚焦主业、扎实做好生产经营,持续提升产品与服务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业绩稳健增长与公司长期价值提升,才是回报广大投资者长期信任的根本途径。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2026年一季度公司持有的海伦哲股票已经为公司增加净利4.7272亿元。请问为什么公司至今不公告一季度大幅预增?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监督。现就您多次提及的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相关问题,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制度统一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1条明确规定,仅年度、半年度报告存在强制业绩预告义务,第一季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不属于法定强制披露范畴。公司2025年12月4日公告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明确界定:“公司需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第二十条关于“预计定期报告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的规定,仅适用于上述法定强制预告的定期报告范围。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第四部分4.1条进一步明确:“公司自愿披露第一季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的,公告内容应当参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再次确认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遵循自愿披露原则。公司未发布2026年一季度业绩预告,是经审慎测算后确认未触及法定强制披露阈值,完全符合监管规则及内部制度规定。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在巨潮资讯网等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的定期报告为准。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
作为公司股东,了解到2025年度分红预案。本次分红仅为每股0.11元,金额微薄,对投资者实际回报意义有限。建议公司取消本次现金分红,将全部可供分配资金优先用于核心技术研发投入和市场渠道拓展。在公司发展关键期,将资金投入到提升核心竞争力、做大营收和利润上,比象征性分红更能为全体股东创造长期价值,也更能增强投资者信心。恳请管理层予以采纳。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公司的建议。本次分红方案是在综合考虑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水平、未来发展规划及股东整体利益的基础上审慎制定的,方案具备合规性、合理性与可行性。公司将继续秉承“让每个用户的数智化更简单、更安全”的企业愿景,利用现金储备较为充足的优势,持续加大在核心领域、特别是AI领域的研发投入力度,投入更多资源大力拓展海外和国内头部市场,力争实现稳健高质量发展,切实为全体股东创造长期价值。感谢您对深信服科技的关注!
-
你好,董秘,根据贵司发布的2025年年度业绩报告,总营收80.43亿,同比21年的68.05增加不少,归母净利润也比21年增加不少,同时期的股价涨到330多元,如今业绩更优秀,为何股价却更低,贵司是如何回报长期投资者的。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二级市场股价受宏观环境、行业周期、市场情绪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短期走势与公司业绩未必完全同步。公司上市后,一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公司的分红承诺,并多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始终坚信,聚焦主业、扎实做好生产经营,持续提升产品与服务的核心竞争力,赢得更广泛的客户认可,实现业绩稳健增长与公司长期价值提升,才是回报广大投资者的最根本途径。感谢您对深信服科技的关注!
-
请问贵公司在算力租赁和算力调度领域是否有相关布局?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云上提供算力服务是公司托管云所提供的服务之一。公司的AI算力网关(升级后的AICP)的核心能力就是帮助客户进行算力的调度和治理,可以将客户本地自建的、第三方租赁的、公有云订阅的各种算力和模型进行统一调度,并且有专项技术如智能路由帮助基于场景选择合适的模型和算力,降低Agent对于算力和模型成本的消耗。更多信息您可关注深信服官网、公众号、视频号进行了解。感谢您对深信服科技的关注!
-
公司股价大幅下跌!近期转债已经转股完成!是否用相同的资金进行回购注销?虽然是可转债,但也不应全部由二级市场承担!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上市公司股价涨跌和多重因素相关。公司已实施多轮股票回购,公司后续的回购注销计划需要综合考量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和公司股价等多重因素。公司将聚焦主业,保持战略定力,持续创新,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竞争力,赢得更广泛的客户认可,通过扎实的业绩赢得更多投资者的认可与青睐。感谢您对深信服科技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