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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四年半粤传媒终被行政处罚 股民索赔诉讼正式启动
0人浏览 2021-04-30 10:50

2021年4月30日,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9号),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责令粤传媒改正,给予粤传媒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给予赵文华、陈广超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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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粤传媒涉及的主要违规包括:2011年至2015年期间,香榭丽通过制作虚假合同虚增收入共计599,272,117.70元,虚增成本费用共计30,554,652.44元,虚减所得税费用共计7,556,473.95元,虚增净利润共计561,160,991.30元。同时,香榭丽以其自有产权的户外LED显示屏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叶某2000万元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事实未被披露。

香榭丽的上述财务造假行为导致粤传媒2013年和2014年披露的《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以及粤传媒2014年年报、2015年半年报等存在虚假记载。

案件回顾

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粤传媒于2016年10月19日下午收盘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2019年2月28日,粤传媒发布公告称其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时隔四年半,粤传媒最终行政处罚终于下达,随着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下达,股民索赔诉讼将正式启动。

投资者索赔征集中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洪鹏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13年10月28日到2016年10月19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16年10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粤传媒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由银柿财经和浙江法制报联合组织的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需要证券公司盖章的对账单和账户证明,其次您需要签署一下律师委托协议,一并邮寄给我们。

所需时间:您仅需用半天左右时间准备一下上述材料,后续都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注:报名审核通过后我们的联系方式将会短信发送给您,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告知您如何准备材料,您按要求准备即可。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投资者可在新版同花顺APP首页更多特色服务里面找到维权平台入口,进行报名索赔以及查询最新维权动态。

索赔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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