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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飞马投资者索赔案件深圳中院首次开庭审理
0人浏览 2021-04-27 09:35

2021年4月26日,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洪鹏律师代理的投资者起诉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飞马”)案件首次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庭审中,合议庭将争议焦点归纳为:1、飞马国际未披露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事项是否构成重大性;2、投资损失与该未及时披露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3、本案是否存在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及其他风险影响。洪鹏律师认为飞马国际未披露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构成重大事件,飞马国际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且本案不存在任何系统风险与非系统风险。

另外,原告律师认为法院应当根据当前资本市场形势,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法判例飞马国际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回顾

2020年5月20日,*ST飞马发布公告称其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经查明,飞马国际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事项。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三、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事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ST飞马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顶格罚款;并对黄壮勉等时任董监高、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及罚款。

投资者可登记索赔

洪鹏律师认为,根据飞马国际的实际情况,公司正常执行破产重整程序,预留了相应比例给未申报的债权人,也包括证券市场的普通投资者。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18年5月25日到2019年3月28日之间买入*ST飞马股票,并且在2019年3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参与由银柿财经和浙江法制报联合组织的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需要证券公司盖章的对账单和账户证明,其次您需要签署一下律师委托协议,一并邮寄给我们。

所需时间:您仅需用半天左右时间准备一下上述材料,后续都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注:报名审核通过后我们的联系方式将会短信发送给您,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告知您如何准备材料,您按要求准备即可。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投资者可在新版同花顺APP首页更多特色服务里面找到维权平台入口,进行报名索赔以及查询最新维权动态。

索赔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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