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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花索赔案件开庭在即,尚未维权投资者可继续加入
0人浏览 2021-04-25 10:03

近日,沈张强律师团队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ST金花案件的开庭传票,该案件将于2021年5月14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庭前会议、证据交换和开庭审理。

回溯前情,经查明,st金花存在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金花投资(st金花的控股股东)通过非关联方与st金花签订《借款协议》《财务顾问合同书》、其他关联方西安桑硕和西安鸿辉通过与st金花及其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方式,累计从st金花拆借资金27,777 万元(2020年6月29日前分批次全部归还),占st金花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68%。st金花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重大合同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

 投资者可登记索赔:

根据证券法规定,浙江万高律师事务所沈张强律师认为:在2019年1月3日到2020年4月29日之间买入ST金花(600080)股票,并且在2020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报名,请还没有登记索赔的受损投资者尽快积极报名!

维权小贴士: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任何费用,索赔条件将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投资者可在新版同花顺APP首页更多特色服务里面找到同花顺维权平台入口,或关注微信小程序“同花顺法律援助平台”进行报名索赔以及查询最新维权动态!

索赔相关咨询:

智能客服:点击咨询

QQ:2036491662同花顺小维

客服电话:952555(听语音提示先按“1”进入股票个人业务再按“2”选择股票维权)

工作时间:9:00-11:3013: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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