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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藏格股民索赔二审胜诉 适格投资者仍可参与索赔
0人浏览 2021-04-12 09:33

日前,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洪鹏律师代理的股民诉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此前已一审胜诉的部分原告收到了二审判决书,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ST藏格的上诉,维持了西宁中院的原判,即判决*ST藏格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回顾

2021年3月26日,本案在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ST藏格代理律师认为本案中第三方中介机构作出的证券投资者损失核定意见书中,认定了系统风险,但未考虑投资者在证券市场的自身的投资风险,故法院在判决赔偿比例上除了扣除系统性风险之外,应再扣除投资者自身的投资风险,对于一审判决的给付金额应按照7:3改判公司承担70%,投资者承担30%。而洪鹏律师则认为第三方中介机构作出的证券投资者损失核定意见书中系统风险已综合考虑各方风险,不应再重复扣除。

上周,洪鹏律师团队收到青海高院二审判决书,青海高院认为,*ST藏格未提供证据证明部分损失系因投资风险导致,且一审法院在判决时已考虑到各方风险,因此对*ST藏格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驳回其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ST藏格存在财务造假等违法事实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ST藏格存在下列违法事项:

一、虚増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和虚增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

二、未按规定披露其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藏格控股资金事项;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 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投资者索赔继续征集

洪鹏律师认为,投资人索赔案件属于侵权纠纷案件,诉讼时效为三年,符合征集条件的投资人还可报名,参与索赔。后续洪鹏律师将代理其他投资者继续起诉藏格控股。

根据证券法规定和法院判决,洪鹏律师认为:在2018年4月28日到2019年6月21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19年6月21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均可以参与由银柿财经和浙江法制报联合组织的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需要证券公司盖章的对账单和账户证明,其次您需要签署一下律师委托协议,一并邮寄给我们。

所需时间:您仅需用半天左右时间准备一下上述材料,后续都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注:报名审核通过后我们的联系方式将会短信发送给您,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告知您如何准备材料,您按要求准备即可。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投资者可在新版同花顺APP首页更多特色服务里面找到维权平台入口,进行报名索赔以及查询最新维权动态。

索赔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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