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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批准+股东大会通过,英大证券曲线上市又进一步!成功入A还需连闯监管三关
0人浏览 2019-10-17 00:05



英大证券曲线上市又进一步!

10月16日,置信电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就收购英大证券、英大信托事宜,审议通过了16个议案。而就在前一天,置信电气还收到了国家电网转来的国资委批复,原则同意本次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的总体方案。


根据公告,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事项尚须获得北京银保监局对英大信托股权变更的批准、证监会对英大证券股权变更的批准,以及证监会对本次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方案的核准。

此前在9月23日晚间,置信电气在公告中公布了本次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方案,次日置信电气收获一个涨停板,收于8.04元。此后股价虽经历一波回调,但国庆假期后却迎来一波稳定的小幅反弹,截至10月16日收盘,股价为7.89元。


重组方案获国资委同意

10月16日晚间,置信电气在公告中透露,公司已于15日收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的总体方案。

根据置信电气此前发布的资产重组方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英大信托73.49%股权和英大证券96.67%股权,交易作价分别为94.14亿元和49.84亿元,交易价格合计约144亿元。通过本次交易,置信电气将获得英大信托、英大证券的控股权,并间接取得英大期货的控股权,业务范围将增加信托、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

与此同时,置信电气计划向不超过10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30亿元,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本次交易税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后,全部用于向英大证券增资。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不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也不会引入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公司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的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根据公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即2.71亿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月16日当天,置信电气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包括收购报告书草案、资产评估报告、股东回报规划等在内的16个有关本次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均以超过99%的比例高票通过。


置信电气表示,本次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事项虽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尚须获得北京银保监局对英大信托股权变更的批准、证监会对英大证券股权变更的批准,以及证监会对本次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方案的核准,并取得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必要的事前审批、核准或同意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英大集团将成为置信电气的控股股东,国家电网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英大集团、国网电科院、中国电财、国网上海电力、深圳国能100%股权,直接持有国网新源70%股权。因此国务院国资委仍为置信电气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质上是国家电网将证券、信托业务整合至旗下上市平台的资本腾挪。

四大举措提升持续回报

针对此次资产重组,置信电气根据相关规定,测算了交易前后归母净利润和每股收益。数据显示,假设交易自2018年1月1日完成,则公司今年上半年的归母净利润可由2318.50万元增加至5.04亿元,每股收益率预计可由0.02元/股增加至0.09元/股。因此判断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厚公司每股收益,提升公司股东回报。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若公司经营业绩同比未出现重大波动,且无重大的非经营性损益,则预计本次交易不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情形。”置信电气表示,为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风险和提升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四大具体措施。

措施一:加快主营业务发展,提升盈利能力

配套募集资金增资英大证券后,能够增强英大证券的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业绩创造有利条件。本次交易将优质金融资产注入公司,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务与资本市场充分对接,建立持续资本补充机制,提高金融业务的竞争能力与抗风险能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实现金融业务与公司原有的电气设备业务协同发展,推动产融结合,强化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依托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强大的产业背景和品牌优势,有效拓宽盈利来源,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提供保证。

措施二:加强内部整合,提高经营效率

英大信托、英大证券、英大期货与上市公司均属国家电网下属企业,双方在组织体系及制度设计理念、企业文化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一致性和认同感,且已具备独立成熟的运营体系,整合难度较小。在满足行业监管机构现行及未来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上市公司将主要通过标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及管理,控制及管理风险较小。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监管规则要求,继续充实金融业务管理团队;公司将尽快实现与标的资产在制度建设、财务运作、对外投资等管理框架和内控体系框架的对接和统一;同时结合自身的管理机制及经验,按照标的公司行业特性、相关监管要求,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风险隔离机制。

措施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在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措施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从而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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