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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锌电及多名高管被立案调查 近百股民已报名维权
0人浏览 2018-07-11 14:59

       罗平锌电于2018 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云证调查字 201800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通报罗平锌电重金属污染问题,通报显示,在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罗平锌电重金属污染隐患问题突出后,上述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呈进一步加重之势。

       之后,罗平锌电分别于6月24日及6月25日收到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曲靖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22日对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罗平锌电多项环境违法行为:1、固废堆场未按规定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 2、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3、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4、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5、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6、不按规定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近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董事长杨建兴,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尤立,副董事长兼常务副总及董事会秘书喻永贤,董事张金选,董事兼财务总监(原监事)黄红英,董事(原财务总监)周新标,原董事洪巩堤,原独立董事朱德良,独立董事华一新、朱锦余、蔡庆辉,监事会主席李良通、监事杨洪刚、张芙蓉、柏玉明,副总经理桂国飞,技术总监赵德军,营销总监张龙,总工程师王家林,总经理助理薛光洁下达了编号为云证调查字2018002 号-2018021号的《调查通知书》,内容如下:“因罗平锌电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维权索赔预征集中

       浙江方广律师事务所孔聪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在2016年5月5日 至2018年6月21日 (含)期间买入罗平锌电股票,并在2018年6月2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发起此次索赔。


投资者维权途径

  目前同花顺维权平台已开展关于罗平锌电的索赔案件预征集事宜。投资者可通过同花顺维权平台进行登记报名。或关注微信小程序“同花顺法律援助平台”进行报名索赔!

  登记后,律师将根据您的对账单进行计算索赔金额后,会与您进行联系。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索赔相关咨询:

QQ:2036491662 同花顺小维

邮箱:weiquan@myhexin.com

客服电话:0571-56965700

微信:181-5714-0209(工作时间:9: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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