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人浏览 | 2026-01-19 16:39 |
导语:储能的机遇贯穿工业零碳转型全过程。
2026年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工业领域零碳转型从地方试点走向全国统筹、从自发探索迈向系统推进的新阶段。
作为落实《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 年)》的核心配套政策,《指导意见》以 “培育新质生产力” 为核心导向,构建了零碳工厂建设的 “四梁八柱”,为工业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产业脱碳划定了明确的路线图,更催生了储能产业在工业脱碳场景的规模化应用机遇。
新政重构工业发展新范式
《指导意见》是响应国家战略、破解行业痛点、适应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
在国家战略层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零碳工厂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 “建设零碳工厂和园区”,零碳工厂已成为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重要载体。
在行业发展层面,我国工业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 60% 以上,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而当前零碳工厂建设面临评价标准不统一、核算基础薄弱、关键技术待验证等突出问题,部分地区试点与团体标准虽已积累经验,但缺乏全国性的统一指引,亟需政策层面加以规范。
在国际竞争层面,绿色贸易壁垒日益凸显,碳足迹、碳标签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考量因素,建设零碳工厂已成为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适应全球绿色贸易规则的迫切需求。
《指导意见》的发布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其价值不仅在于明确零碳工厂的建设路径,更在于推动工业生产方式的根本性变革。
从发展逻辑来看,零碳工厂打破了“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率”的传统工业模式,构建了“绿色能源 + 低碳工艺 + 智能管理”的新型生产体系,实现了绿色化与智能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能源供给与制造需求的深度融合。
从产业影响来看,政策将带动清洁能源、低碳技术、数字孪生等相关产业发展,形成涵盖技术研发、标准制定、金融支持、综合服务的零碳产业生态。
从企业价值来看,零碳工厂建设不仅能帮助企业降低能耗成本、规避碳风险,更能通过产品碳足迹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为企业开辟新的增长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明确“基于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的应减尽减、持续提升”,体现了实事求是的政策导向,避免了“一刀切”的激进转型。
梯度推进描绘产业脱碳路线图
《指导意见》确立了“因业施策、系统推进;创新驱动、技术赋能;应减尽减、持续提升;统一规范、公开透明”四大原则,为零碳工厂建设划定了清晰边界,四大原则相互支撑,构成了零碳工厂建设的方法论基础。
《指导意见》提出“2026 年标杆引领、2027 年行业突破、2030 年全面拓展” 的分阶段目标,形成了梯度培育、有序推进的转型路径。
《指导意见》基于不同行业的脱碳难度与发展特点,划分了“先行试点行业”与 “后续拓展行业”,各行业需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差异化的转型策略。
2026年作为启动之年,核心任务是遴选标杆零碳工厂,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
到2027年,重点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7个行业实现突破,这些行业普遍具有“能源消费以电力为主、脱碳难度相对较小”的特点,适合作为先行试点。
到2030年,转型范围将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传统高载能行业,探索重化工领域的脱碳新路径。
这一梯度推进策略既考虑了不同行业的脱碳难度差异,也为技术成熟与市场培育预留了时间,体现了“稳妥有序”的政策导向。
与以往节能降碳政策相比,《指导意见》的一大亮点在于构建了“全链条、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的系统降碳逻辑。
政策不局限于单一环节的能效提升,而是覆盖了从能源供应、生产工艺、产品设计到产业链协同、信息披露的全流程,形成了“算碳—减碳—控碳—抵销—改进” 的闭环体系。
这一逻辑强调零碳工厂建设需要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政府与市场联动的系统性工程,既注重工厂内部的减排潜力挖掘,也重视外部资源的整合利用,如绿电交易、碳汇抵销等,为企业转型提供了更灵活的实现路径。
地方出台补贴、奖励政策进一步强化了这一机遇,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29个省份、152个地市出台了针对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的相关补贴政策,补贴金额最高达500万元。
储能成“刚需配置”
《指导意见》的多项核心部署为储能产业开辟了明确的政策通道,从用能结构优化、能源安全保障到市场机制激活,形成了全方位的支持体系,让储能从 “可选配置” 变为零碳工厂的“刚需支撑”。
根据《指导意见》明确的零碳工厂“分行业梯度推进”的建设路径,不同行业的用能特性与脱碳需求,催生了储能的多元化应用场景。
作为零碳工厂最核心的储能应用场景的绿电消纳,《指导意见》明确提出 “鼓励工厂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一体化应用光伏、风电、余热回收以及新型储能、高效热泵等,实现多能高效互补利用”。
这一要求直接激活了分布式储能的应用场景,零碳工厂需依托储能解决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的间歇性与波动性问题,确保绿电 “发得出、用得好”。
对于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后续拓展的高载能场景,其生产流程连续、用能负荷大,对储能的时长与容量要求更高,为全钒液流电池、压缩空气、铁铬液流电池等长时储能技术发展提供空间。
在负荷侧,工业用电成本中,峰谷电价差与需量电费是重要组成部分,储能系统可通过精准负荷管理,为零碳工厂降低用电成本。
在产业链协同场景,《指导意见》强调 “协同降碳”,要求带动全产业链上下游落实节能降碳措施,这为储能的跨主体应用创造了机遇。
在能源安全与效率层面,《指导意见》强调 “保障能源电力安全供应”是源头减碳的前提,这为储能的应急保障与负荷调节功能提供了政策依据。
工业生产对电力连续性要求极高,而可再生能源的不稳定特性可能影响生产安全,储能系统可通过“削峰填谷”“应急备用” 等功能,平抑用电负荷波动,避免因绿电出力不足导致的生产中断。
同时,《指导意见》要求工厂“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开展能耗与碳排放数据的精准化计量和精细化管控”,储能作为智能能源管理系统的核心组成,可与物联网、AI 技术结合,实现能源供需的动态优化,成为智能控碳的关键载体。
在市场机制层面,《指导意见》与配套政策形成合力,为储能开辟了多元收益渠道。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储能通过虚拟电厂、聚合模式参与电力市场,允许零碳园区内新能源就近消纳、富余电力入市交易。
这意味着零碳工厂的储能系统不仅能满足内部用能需求,还可通过峰谷电价差套利、辅助服务响应、绿电交易配套等方式获取额外收益,显著提升项目投资回报率。
编后语:《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储能产业在工业脱碳过程中的应用进入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储能作为零碳工厂绿电消纳的“稳定器”、智能控碳的“核心载体”、降本增效的“关键工具”,其机遇不仅体现在政策支持与场景拓展,更在于盈利模式的多元化与技术路线的差异化。
随着零碳工厂从标杆引领向行业突破再到全面拓展梯度推进,储能将深度融入工业生产的全流程,推动工业能源体系从“化石能源主导”向“可再生能源 + 储能”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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