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人浏览 | 2025-01-27 19:58 |
保证金调整
根据近期市场波动情况及交易所春节期间风险管理措施有关规定,公司研究决定自2025年1月23日结算时起对相关品种各合约公司最低保证金标准进行调整,自2025年1月24日结算时起对相关品种各合约交易所最低保证金标准进行调整(详见下图)。
(注:1、表中红色字体表示放假期间和放假后发生调整变化的指标;
2、表中为投机持仓保证金标准,套保持合保证金标准以交易所公布为准,公司套保持合保证金标准上浮比例与投机持仓一致。)
1、上期所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工作安排,2月5日(星期三)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所有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2、上期能源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工作安排,2月5日(星期三)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所有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3、郑商所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工作安排,2月5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短纤、瓶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7%,涨跌停板幅度为6%;玻璃、纯碱、红枣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涨跌停板幅度为9%,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4、大商所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工作安排,2月5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做如下调整:
铁矿石、焦炭、焦煤、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粳米、鸡蛋、生猪、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苯乙烯、液化石油气、原木、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节前标准。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5、广期所
根据广州商品交易所工作安排,2月5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期货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多晶硅期货合约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工业硅、碳酸锂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保证金标准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保证金标准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标准高的执行。
- 暂时还没有人评论
-
0
-
0
-
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