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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
0人浏览 2024-05-17 09:17

  中宏网天津5月17日电 5月16日上午,天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蔡云鹏、市政务服务办主任何智能、市发改委副主任陈建江、市人社局副局长王坤、市市场监管委副主任罗中棠介绍《行动方案》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蔡云鹏介绍:

  近年来,天津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四个直辖市中率先出台《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稳步推动93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措施落实落地,出台278条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实现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天津市组织各区、市有关单位,主动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积极开展企业调研走访,深挖营商环境改革潜力,研究制定了《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围绕天津市营商环境质量提升,明确了6项行动、23项重点工作、189条具体措施,为天津市今年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提供了实施路径和具体抓手。

  一是实施行政审批集成便利行动,聚焦提升准入退出规范化水平等四方面内容,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建立京津冀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信息交换共享协同机制,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关联应用。

  二是实施监管服务创新赋能行动,围绕营造创新发展环境等四方面内容,推进“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提质扩面;高效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实现信用修复“全能办”;推动融资租赁产业升级,加强租赁资产数字化管理和绿色化应用,做好跨境租赁全生命周期服务。

  三是实施投资促进能力提升行动,紧扣提高服务企业满意度等六方面内容,编制市、区生产力地图,全面梳理全市产业和存量资源现状,确定优势产业和重点发展产业,指导各区产业错位发展;以天津市“信易贷”平台为支撑,拓展信用信息共享应用范围,以“信”易“贷”,助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四是实施“海河英才”安居乐业行动,瞄准高水平开展人才引进等三方面内容,实施领军人才、青年人才、高技能人才引进项目和卓越制造人才培养项目;落实“海河英才”卡制度,优化配套服务措施;扩大市级人才公寓规模,着力解决各类引进人才安居需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五是实施法治建设支撑保障行动,聚力多角度提升法治效能等三方面内容,加强涉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强化对知识产权权利滥用、虚假诉讼行为的监督;强化国际航运服务集聚区共享法庭、东疆综合保税区融资租赁法庭等专业特色审判庭建设,精准服务保障企业司法需求,推动航运、融资租赁等特色产业做优做强。

  六是实施魅力城市近悦远来行动,突出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等三个方面内容,高标准举办国内国际体育赛事;打造“文旅+商贸”新场景、新业态,增加邮轮旅游航次,高水平办好天津音乐节、海河戏剧节等活动。

  下一步,围绕落实好《行动方案》,我们还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出台一批配套文件。组织各区、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配套文件,如“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利转化运用等方面都会出台专门的文件。

  二是开展一系列专项访谈。组织各区、各部门通过访谈节目,讲本领域、本区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

  三是开展一次案例评选。综合采取互联网公开投票、调查问卷等方式,评选营商环境年度优秀案例。

  四是形成一批特色品牌。组织各区、各部门敢为人先、敢闯敢试、创先争优,努力形成一批营商环境优化的标志性成果,擦亮天津营商环境名片,打造叫得响的天津品牌。

  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领导回答记者提问如下:

  记者提问一:蔡云鹏副秘书长,刚才您介绍了《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请再详细介绍下本次出台的《行动方案》中有哪些特色亮点?

  蔡云鹏介绍:本次出台的《行动方案》有五大特点。

  一是聚焦重点改革。

  以往天津市出台的营商环境措施主要结合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围绕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4个维度,制定具体措施。这次《行动方案》主要针对集成审批、监管创新、投资促进、人才服务、法治建设、城市魅力开展6大行动,营商环境建设重点显得更加突出。

  二是紧贴企业感受。《行动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营商环境报告以及调研中经营主体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以提升经营主体感受度为导向,进一步推出更加精准有效、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

  三是主动对标先进。《行动方案》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天津市实际,出台改革举措,提升天津市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四是聚力改革创新。在《行动方案》的189条举措中,有多项属于全国领先。如牵头“全国海关液化天然气先征后返系统”应用推广,推动融资租赁产业升级,加强租赁资产数字化管理和绿色化应用,制定自贸试验区企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出台数据跨境负面清单,拓展“土地码”应用等。

  五是坚持先行先试。《行动方案》坚持试点先行,注重发挥区级改革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营商环境向更高水平迈进。如在静海区推行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在河东区开展可视化“纪检+监管+企评”数字管理试点,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等举措。通过采用区域试点的方式探索改革路径,为下一步的改革方向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记者提问二:今年1月,国务院出台了“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文件,请问我们出台的《行动方案》对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是否做出安排?

  何智能介绍:“高效办成一件事”是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今年天津市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的重点内容。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行动方案对这项工作也作出具体部署。

  天津市在天津市已推出37项“一件事”场景的基础上,市政务服务办、市市场监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等28个市级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今年13项重点场景,倒排工期、挂图作战,4月28日已全部印发了工作方案,在落实工作方案上还将进一步升级加力。

  其中,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5月12日已与京津冀社保卡“一卡通”一并上线运行;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已实现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登记、社保卡发放等功能,天津市目前新生儿使用“一站式”服务的比例超过50%;需要完善、提升或新建的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企业注销登记、企业信息变更、开办运输企业、开办餐饮店、企业信用修复、教育入学、退休、残疾人服务等“一件事”也在加快推进。

  为高质量推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行动方案》明确要推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推动涉及企业和个人更多高频“一件事”纳入专区,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帮办、导办的“一站式”服务,同时对会展、企业注销、外国人来华、信用修复等关注度较高的“一件事”场景进行了重点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一是确保国务院部署的今年13项“一件事”重点任务高质量落地见效;二是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功能在更多领域广泛使用,迭代升级,提升全程网办水平;三是积极创新拓展天津特色场景,将更多关注度高、办理量大的事项纳入“一件事”,在国务院规定的13个“一件事”场景的基础之上,开发更多有天津特色的“一件事”场景;四是加强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和体验感受,不断提升经营主体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记者提问三:我了解到,天津在开展“信易贷”工作,请问下一步在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化方面采取了哪些创新举措?

  陈建江介绍: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了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天津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要求,搭建了“信易贷”平台,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不断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在政府、企业、银行之间架起了一座信用的桥梁。

  截至今年4月底,通过“信易贷”平台累计为31万家企业发放贷款1809亿元,这都是信用贷款,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今年,我们将聚焦四个方面再加力。

  一是聚焦平台优化整合再加力。我们要整合全市各类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将“信易贷”平台作为天津市向金融机构集中提供信用数据的“唯一出口”。

  二是聚焦数据归集共享再加力。发挥市信用平台信用数据归集共享“总枢纽”作用,扩大信用数据归集共享范围,加大与各部门、各区数据共享力度,加强数据协同治理,进一步提升天津市信用数据共享应用效能。

  三是聚焦数据开发利用再加力。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通过隐私计算、联合建模等方式加强数据开发应用,结合天津市产业特点,有针对性地推出一批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让金融惠企政策通过我们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直达企业。

  四是聚焦融资撮合服务再加力。我们要充分利用好“信易贷”平台移动端,及时响应企业融资需求,及时开展需求对接,及时反馈信用信息,及时跟踪服务进度,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有需必到、有求速达”的高效金融服务。

  记者提问四:市市场监管委在以创新监管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方面,有哪些做法?

  罗中棠介绍:在以创新监管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方面,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一条主线”,那就是尽量减少经营主体的负担,提升监管质效,这是我们一贯坚持的主线。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对守信企业“无事不扰”。

  按照经营主体的信用风险状况,我们把企业分类为A、B、C、D四个类别,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运用,切实提升监管精准度与差异化,对守法诚信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联合惩戒”。

  二是深化部门联合检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实施“一压缩,一提高”。“一压缩”就是压缩抽查事项数量。2024年我们争取实现较2023年检查事项数量压减20%以上,减少不必要检查;“一提高”就是提高部门联合抽查占比,将更多的部门和抽查事项纳入联合抽查机制,减少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努力在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人力社保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深化监管协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实施企业“信用培优”计划,发挥守信企业示范引领作用。

  探索建立企业“信用积分”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鼓励企业争创信用示范企业。对于“高分”的企业有奖励的措施,不断提升企业诚信经营的内在动力。

  四是落地信用修复“高效办成一件事”,解决信用修复难的痛点。

  这也是广大企业比较关注的问题,我们在实现“公示系统”与“信用中国”“一口受理、协同修复”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信用修复申请程序,扩大信用修复的覆盖范围,实现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失信信息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协同修复,这个速度在全国是名列前茅的。实现信用修复“全能办”“全网办”“痛快办”,为天津市的经营主体恢复信用提供便捷渠道。

  记者提问五:前期在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本次出台的《行动方案》还将采取哪些举措?

  何智能介绍:在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方面,三地营商环境有关部门共同签署印发京津冀营商环境“1+5”合作框架协议,并建立起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专题工作组+重点领域专项小组+小组成员部门齐心协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的合作机制。

  2023年,三地营商环境责任部门共同推出《京津冀营商环境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53项工作任务都已经圆满完成。例如,三地政府间在政务服务环节,聚焦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难点堵点,围绕涉企经营、交通运输、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推出5批“同事同标”事项,公布三地165项资质资格互认清单。

  今年,京津冀三地营商环境牵头部门联合制定了《高效协同推进京津冀营商环境优化2024年工作要点》,推出55项改革措施。

  此次印发的《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围绕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推出了不少新的措施。比如,建立京津冀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信息交换共享协同机制,开发“京津冀协同发展”专区,向经营主体提供交易信息查询服务,便利经营主体跨区域参与交易活动,助力构建区域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再如,梳理京津冀三地公共资源交易现行有效政策和便利化举措,形成京津冀三地交易政策清单,建设并开通“京津冀公共资源交易政策一点通”专链,实现三地公共资源交易政策同步共享,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经营主体需求,持续精准发力,对已出台各项政策开展回头看,并推动更多惠及京津冀三地企业群众的利企便民措施落实落地,促进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优化取得更多实效,以实际行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

  记者提问六:刚才提到“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请问前期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提质扩面”还将采取哪些举措?

  陈建江介绍:为切实解决企业开具证明面临的一系列问题,2023年我们率先在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25个重点领域,实施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服务更加高效。

  有效解决了过去企业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时面临“四多两低”问题,“四多”就是开具证明数量多、提交场景多、申请部门多、办理流程多;“两低”就是证明内容规范化程度低、证明效力低。通过这项改革,现在以一份专用版信用报告即可代替一摞证明,让证明开具由“多项事”变“一件事”。

  二是服务更加便利。

  专用版信用报告上线,真正实现了证明开具从审批窗口前移至“家门口”。截至今年4月底,专用版信用报告下载量达到2364份,代替证明数量达到42072份,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不跑腿。

  三是服务更加精准。

  从应用场景来看,申请上市开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占整体数量的67%以上。专用版信用报告的推出,极大地简化了相关企业上市融资手续,为天津培育更多上市企业积蓄了新动能。

  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深化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一是在扩面上下功夫。在原25个领域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证明替代范围,实现重点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替代全覆盖,并将适用主体拓展至自然人。二是在提质上下功夫。在“信用天津”网站新增报告核验、授权查询等功能,用于第三方查询核验报告真实性。三是在增效上下功夫。进一步丰富报告应用范围,新增评优评先、资格审查、人才引进等场景,助推营商环境优化、行政效能提升,助推天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记者提问七:天津将如何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加快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津创新创业?

  王坤介绍:营商环境与人才环境密不可分,实施“海河英才”安居乐业行动,是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一环。市人社局以落实今年发布施行的《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升级“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在高水平开展招才引智、高质量提供人才服务等方面,着力实施一系列聚才、利才、惠才的政策举措,推动人才工作创新与优化营商环境互融共进。具体讲,重点是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精准“摸需求”。

  以集聚人才为价值导向,坚持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双招双引”,聚焦天津市重点产业链,天开高教科创园、海河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发展,充分挖掘岗位,编制人才需求目录,依托各类平台等渠道面向社会发布,帮助广大人才更快、更全、更准地获知了解天津市需求情况。探索借助AI大模型、大数据等技术,为用人主体提供职位匹配等服务,提升人才和产业对接的效率和精度。

  二是积极“走出去”。

  组织天津市重点用人单位,赴高校集中的城市,开展“双一流”高校校园招聘活动,对接引进优秀青年人才。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离校前按照“网上申请、快速受理、统一审核”的模式,集中快速办理引进落户手续,激活人才引进“源头活水”。

  三是热情“请进来”。

  组织“海河英才”学子津门行等活动,邀请知名高校师生代表,来津实地考察重点企业、对接创新创业平台,感受城市风貌和人才发展生态,帮助人才进一步了解天津、融入天津,形成近悦远来的人才生态,使各类人才更好更快落地生根。

  四是着力“搭平台”。

  积极推进国家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天开海归小镇、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等平台建设,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不断提升载体对人才的吸附力、承载力,以“筑巢引凤”理念吸引更多人才来津发展,打造营商环境与人才环境“同频共振”的发展高地。

  五是精心“优服务”。

  实施“海河英才”卡制度,实行“人才举荐制+直接发卡”模式,会同相关部门为人才提供子女入学、医疗健康等方面服务保障。在产业集聚区、人才密集区,持续认定市级人才公寓,配套民水、民电、租金优惠等支持政策,为引进企业和来津人才提供舒心舒适的生活环境,能够聚精会神为天津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记者提问八:在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方面,有哪些做法?下一步,针对《行动方案》的出台还将有哪些措施?

  罗中棠介绍:电子营业执照在便利经营主体办事,提高工作效率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近年来,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来宣传电子营业执照,不断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主要做了两个方面工作:

  一是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

  通过部门间业务系统对接,目前,天津已经实现了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服务、税务、人社、公积金等23个场景中的应用。

  二是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关联应用。

  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一企一照一码”应用工作,关联涉企电子证照86项,实现证照信息共享。同时,将“企业码”加载到营业执照上,社会公众和有关机构可通过扫描“企业码”,查看经营主体的各类电子证照信息、变更信息、“一照多址”信息等内容,实现了信息“集中展示,一照通查”。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电子营业执照的宣传,拓展应用场景。不断充实“企业码”展示内容,与企业信用报告进行关联,实现通过“企业码”展示、查看企业信用报告。经营主体还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随时一键查询本企业登记档案,并实现移动端展示、自主下载、打印企业登记档案等各项功能。

  记者提问九:刚才,提到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请详细介绍一下在促进职业资格和职称贯通方面,有哪些支持政策?

  王坤介绍:促进职业资格和职称贯通,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的核心环节,也是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市人社局出台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对应政策,进一步深化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持续激发技能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政策受益人群预计将超过300万人。具体来看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评价政策实现统筹衔接。

  在2019年已经实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通过者直接对应相应系列职称的基础上,今年又拓展到高技能人才、新职业人才等人才群体均可以凭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无需换证直接贯通衔接对应职称,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极大程度降低了市场主体人力资源配置成本。

  二是贯通类型实现全面覆盖。

  将59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类型扩展到91类,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衔接对应类型动态调整到62类,新增了船员、导游、新闻记者、拍卖师、精算师等7类。增加了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贯通的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等8类,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专业技术等级与职称贯通的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10类,增设项目紧扣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助力人才链与产业链“双向奔赴”。

  三是持证人才实现直接使用。

  政策规定,在职业资格与职称衔接对应范围内,对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人才,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需求直接聘任相应职称,无需换发本市职称证书,符合晋升高一层级职称标准条件的,可以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直接申报评审或考试。

  另外,取得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初级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可直接认定为技术员,既助力了相关专业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就业,也为天津市信创、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链发展夯实更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中宏网特约作者王敏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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