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逆向讨薪?打工人还要往回交工资?
0人浏览 | 2024-03-31 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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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员工到手的绩效工资,或许会被追回!
随着“年报季”的到来,招商银行、天津银行、威海银行等多家银行在年报中披露了向员工“反向追薪”的数据,引起业内热议。
然而事实上,这是一个为了博眼球片面化的信息。
这逆向讨薪”主要是面向管理层,而非普通员工。
追回的是绩效,不是普通的工资。
主要依据是去年8月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根据该通知,金融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市场条件、业绩情况、承担风险、薪酬战略等因素,科学设定不同岗位薪酬标准,并合理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
具体来说,该通知要求,对于金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薪酬总额的35%,根据其所负责业务收益和风险分期考核情况进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绩效薪酬的40%以上应当采取延期支付方式,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确保绩效薪酬支付期限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持续期限相匹配。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和金融机构的特殊性有关,举个例子,一般的企业销售,卖出去就完成业绩了,卖了1个亿的产品,就领相应的绩效,没什么问题。银行放出去1个亿的贷款,负责人可以拿到对应的绩效。
然而,如果客户财报造假,过了一段时间暴雷了,贷出去的款收不回来了,那么负责放贷的责任人拿的绩效是不是应该追回?
这个“逆向讨薪”的机制,就是用在这里。
基于此,我个人认为,“逆向讨薪”这个称呼是不太妥的,会给人造成一种错觉:打工人辛辛苦苦工作就很不容易了,赚了工资还要被收回。
事实情况是,这是一个面向高管在工作中渎职行为导致的银行资产损失而进行的绩效奖励追回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