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圈子

请广大用户注意风险,切勿加入站外群组或添加私人微信,如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您自己承担。
遗赠税,要开征了?
0人浏览 2023-07-05 18:03

 

  7月2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主办的第17届中国经济增长与周期高峰论坛(2023)暨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指数发布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和文化发展研究部部长李建伟提出:“应尽快研究出台遗赠税,弱化财富两极分化走势及其代际遗传对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的负面影响。”

  近年来,国内不断有专家学者提出中国应该推出遗赠税,国内民众对此呼声也特别之高;但因种种原因,中国至今尚未开征遗赠税,可以说遗赠税的开征已到令人望眼欲穿之地步。

  而此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李部长提出开征遗赠税,实际上向社会释放出了一种积极信号,遗赠税政策出台可能比我们想像的要快,有可能比房地产税还要早开征。

  什么是遗赠税?遗赠税就是“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合称,遗产税在西方国家早已开征,比如德国的比例为0.7%,美国和英国的遗产税比例最高为40%,法国为45%。日本最高55%,遗产税给这些国家带来了不少税收,也减轻了财政支出的压力,抑制了社会财富分配不均。而在我国因为遗赠税迟迟没有开征,使得国家流失了一笔庞大的税源。

  据胡润百富今年3月发布的数据,截至2022年末,中国拥有千万人民币资产的“高净值家庭”数量211万户;拥有亿元人民币资产的“超高净值家庭”数量达到13.8万户;拥有3000万美元的“国际超高净值家庭”数量达到9.2万户。此外,还有大量的隐形富豪。无疑,导致了巨额的遗赠税损失。

  这还在其次,其引发的最大社会问题就是我国拥有巨额财产以及资本利得收入的人不用纳税,且社会财富的代际传承没有成本,不仅使不劳而获的社会阶层数量不断扩大,也更让社会财富出现阶层固化,加大了社会财富分配不均以及社会两极分化,对推进中国社会共同富裕设置了巨大的障碍。

  可为何现在会再次释放出中国即将开征遗赠税的积极信号?这应该由当前中国客观社会经济因素决定的。

  一则,当前经济疲软,大量实体企业复苏缓慢,还有大量中小微实体企业关门破产,这对国家拓展税源带来了很大的制约;形势严峻的是,不仅中小微民营企业盈利能力下降,国有企业的利润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

  据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1至5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6688.9亿元,同比下降18.8%,这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

  二则,目前房地产行业已开始走下坡路,土地招挂拍已几乎走到了尽头,土地财政难以为继,需要寻找新的税种来弥补土地财政枯竭带来的各种不足;之前把希望寄托到了房地产税上,国家层面也已在多省市进行了试点,但由于实施房地产税的复杂性,可能带来的开征成本较大,这项工作可能还需继续试点和探讨,有待更长时间。而遗赠税相对房地产税来说可能涉及的面窄得多,涉及的人群数量也要少得多,开征起来肯定会比房地产税要顺当。很明显,开征遗赠税也将浮出水面,越来越引起我国决策层的重视。

  三则,中国社会少子化、老龄化问题将日益严重,过去人口红利给企业带来的价值创造能力也正日益萎缩,最为突出的是缴纳的税收以及养老医疗保险也正在大幅减少,若不努力解决税源问题,未来几十年中国社会正常运转的秩序有可能被打乱,更会带来社会稳定问题。

  四则,当前中国社会的财富分配差距不是在缩小而是在扩大,而且由于社会财富差距悬殊也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发展,比如内需拉动经济的作用在减弱,这可能与社会财富分配悬殊存在很大的内在联系,有财富、有消费能力的人可能各种消费已基本满足,缺乏新的消费冲动;而缺乏财富、想消费的人却没有钱消费,消费能力受到遏制。

  这一正一反现象,使得我国内需受到较大的抑制,消费拉动经济的作用也不断弱化。很明显,出现这种格局,对我国推动社会共同富裕无疑设置了巨大的障碍。

  由此,形势催人,目前的社会经济现实不得不让政府决策层来重视把征税的目光聚焦到遗赠税上,而且开征遗赠税再也不能有丝毫迟疑,应果断采取行动,加快研究开征遗赠税的相关事宜,使遗赠税尽快步入我国现实经济生活,真正为抑制社会收入差距和社会财富悬殊营造有利条件,更为推动我国社会共同富裕提供巨大的制度推力。

  那么,当前我国顺利开征遗赠税,重点还需解决哪些问题,或者说处理好哪些关系,有效化解哪些社会矛盾?这是需要我国政府重点解决的问题,以便为开征遗赠税扫清障碍,使遗赠税尽快对增加我国税收、促进社会财富公平、消除社会贫富悬殊发挥出巨大的制度性作用。

  从当前看,最为关键的事情是提高社会财富的透明度,加大社会财富的管控力度,通过大数据技术将所有国民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全部统一到一个账户或一个卡上,使所有人的所有财经和收入,政府监管部门都能一目了然。目前由于我国在家庭和个人收入的监管上存在基础性制度短板,出现诸多漏洞,使很多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无法统计到位,国家也无法掌握一个底数,这为开征遗赠税带来了很多的障碍。且据相关调查机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居民灰色收入为6.2万亿元,约占当年GDP的12%,而十年之后的现在可能这个数据更庞大,占比会更高。

  而如果对灰色收入不能进行全面监控,不仅有碍开征遗赠税,反而也不会因为开征遗赠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还有可能迫使一些担心自己的灰色收入见光而加速移民和转移财富,这样就会形成开征遗赠税的巨大社会财富流失漏洞。

  由此,当前我国政府相关职能机构应加快个人财产登记制度、财产性资本税收制度等基础性制度建设,形成完善的开征遗赠税的政策配套机制,使遗赠税开征能够有序推进。

  目前国家层面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示范样本。只要开征遗赠税的基础性制度得以完善,就可使我国个人储蓄、有价证券和房产等财产得到有效监控和保护,使所有国民的财富账都能清清楚楚,为开征遗赠税提供准确的纳税依据,以便以法顺利开征遗赠税。

  同时,需要转变全体国民观念尤其是社会富裕阶层的观念,政府应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宣传与引导力度,让全民对开征遗赠税的社会积极作用以及意义能够全面正确地理解,为开征遗赠税消除思想障碍,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

  主要是引导全体国民对财富传承形成正确理念,不要老想着将财富传承给自己的子孙后代,要树立财富是社会财富的思想,消除国民对开征遗赠税的抵触情绪,要让国民懂得开征遗赠税可缩小社会贫富差距,防止年轻人丧失斗志,坐享其成。意识到开征遗赠税并不会削弱子孙们的创业积极性,反而有利于培养其市场竞争力和社会责任感,更能焕发出他们巨大的创业潜能。通过这些引导,让全体国民形成缴纳遗赠税的社会意识,最终为开征遗赠税消除社会思想阻碍。

  此外,加快社会保障机制建设,为全民提供有力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消除国民对开征遗赠税的后顾之忧,激发全体国民支持国家开征遗赠税的社会动能,为我国趁早开征遗赠税营造有利社会氛围。目前开征遗产税比较好的国家大都是社会福利比较优厚的国家,无论西方经济发达国家,还是我国近邻的日本,社会保障机制都相当不错。

  由此,我国当前还需加大社会保障机制建设力度,为全民构建有依靠、可信赖的社会保障体系,让所有人能够上得了学、看得起病、住得起房、养得起老,全体中国民众一定能对开征遗赠税持积极支持态度,开征遗赠税也才有了厚实的社会基础。

  

更多
· 推荐阅读
0
1
扫码下载股市教练,随时随地查看更多精彩文章
发 布
所有评论(0
  • 暂时还没有人评论
  • 0
  • TOP
本文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您参考、交流,不构成投资建议!
请勿相信任何个人或机构的推广信息,否则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