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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期货交易所增加日盘集合竞价的通知
0人浏览 2023-05-10 08:48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期发〔2023〕25号、上能发〔2023〕11号、大商所发〔2023〕20号和郑商函〔2023〕29号文通知,自2023年5月26日(即5月25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对于开设连续交易的品种在日盘开始前增加日盘集合竞价或者撤单功能,各期货交易所具体规则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

  对于开设连续交易的品种在日盘开始前5分钟(即08:55至09:00)增加集合竞价。08:55-08:59为集合竞价申报阶段,客户可以报单、撤单。08:59-09:00为集合竞价撮合阶段,夜盘连续交易未成交的报单如在日盘集合竞价申报阶段未撤单,将进入集合竞价撮合阶段。

  大连商品交易所在集合竞价申报阶段:系统只支持无属性的市价单和限价单、市价止损(盈)单和限价止损(盈)单的申报和撤单;套利单不能参与集合竞价。在集合竞价撮合阶段:市价止损(盈)单和限价止损(盈)单不参与集合竞价撮合。

  2、郑州商品交易所

  对于开设连续交易的品种,交易者可以在其日盘开始前8:55至8:59之间对夜盘交易中的未成交申报进行撤单。

  请您充分了解各期货交易所发布的交易规则,具体内容以各期货交易所官网信息为准。请您密切关注您期货账户的交易委托情况,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国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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