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人浏览 | 2022-11-28 22:56 |
2021年8月,易道信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先后中标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升级数据交换(安全接入)平台建设项目》、《超融合计算平台建设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共 524 万元。
2022年11月28日,财政部发布两则《行政处罚结果公告》,因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共罚款 24882 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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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4日,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发布《升级数据交换(安全接入)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预算 398.53 万元。
采购产品一览表:
中标结果
2021年8月12日发布中标结果,易道信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337.66 万元中标。
主要投标标的:
行政处罚结果
2022年12月28日,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七百三十五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易道信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升级数据交换(安全接入)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C-HGX210760)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易道信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易道信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6883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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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5日,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发布《超融合计算平台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预算 186.317 万元。
采购一览表:
中标结果
2022年8月30日发布成交结果,易道信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59.98 万元中标。
主要标的:
投诉处理结果
2022年8月17日,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六百五十八号)》。
一、项目编号:GC-HGX210846
二、项目名称: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超融合计算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数谷云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当事人: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相关供应商:易道信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易道公司)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 1、2、3 为:易道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 4 为:易道公司未获得所有硬件、软件设备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 1、4 成立,投诉事项 2 部分成立,投诉事项3缺乏事实依据,易道公司中标无效。
财 政 部
2022年8月17日
行政处罚结果
2022年11月28日,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七百三十六号)、(第一千七百三十五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易道信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超融合计算平台建设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GC-HGX210846)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易道信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易道信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7999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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