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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佛祖的名义,要更多的“人事”
0人浏览 2022-08-01 17:56

  文丨地产三哥

  在地产雅居乐公司的官方网站上有一则很久之前的消息:

  2011年5月,雅居乐董事局陈卓林主席携家人捐款支持法门寺慈善基金会。

  据媒体报道,2011年,陈先生原本打算向法门寺基金会捐赠500万元,在基金会的悉心接待下,临时追加600万,共捐赠1100万元。

  这个事迹被写入法门寺慈善基金会理事长解颖的“2011年年终总结”,被归纳为“接待也是生产力”。

  雅居乐陈老板布施法门寺之前几个月,2010年11月,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个人捐款10亿元,重建南京大报恩寺。

  在西游记中,这种布施,也叫“人事”。

  一、“人事”

  西游记最后,唐僧师徒随着阿难、迦叶去搬佛经。

  阿难、迦叶两位尊者问唐僧要“人事”。

  三藏闻言道:“弟子玄奘,来路迢遥,不曾备得。”

  二尊者笑道:“好,好,好!白手传经继世,后人当饿死矣!”

  于是,两位尊者给了唐僧无字经书。

  燃灯古佛知道其中奥妙,恐东土众僧愚钝,不识无字真经,故而请白雄尊者去夺无字经书,提醒唐僧师徒,叫他们再来求取有字真经。

  佛祖于所有时空无所不知,当然也知道这件事情了。

  面对孙悟空的质问,佛祖笑道:

  “......经不可轻传,亦不可以空取,向时众比丘圣僧下山,曾将此经在舍卫国赵长者家与他诵了一遍,保他家生者安全,亡者超脱,只讨得他三斗三升米粒黄金回来,我还说他们忒卖贱了,教后代儿孙没钱使用。”

  普渡众生,怎么也要人事呢?

  普渡众生固然是佛家的宗旨,但凡夫俗子接受佛家的渡化就有供奉的义务。

  佛祖可以不吃饭,但是佛祖的世俗代言人:僧侣要吃喝拉撒睡,这就是人事。

  唐僧再取真经,赠给阿难尊者的“人事”是紫金钵盂。

  这紫金钵盂是唐太宗李世民所赐,正所谓御赐金饭碗,或者说是“奉旨化斋”。

  显然,求取真经,除了修行,还需“人事”。

  二、皇家寺院法门寺的“人事”

  按照佛教教义,僧尼应以乞食为主;寺院建立之后,则靠施主的布施维持。

  为了减轻僧尼的负担,从佛教传入中国开始,僧尼就被免除了一切世俗的义务,如兵役、劳役和赋税。

  唐初战乱方息,人口骤降,实行均田制。

  《唐六典·户部》记载:“凡道士给田三十亩,女冠二十亩,僧尼亦如之”。

  当然,僧尼不是自己想干就干的,需要国家的计划,并颁发执照——度牒。

  按今天的话来说,这叫编制。

  唐朝的寺院经济以此为基础,逐渐繁荣昌盛。

  寺院类型具体分类两种:

  第一种是朝廷敕建的“国家大寺”。

  比如陕西的法门寺。

  1987年,法门寺地宫重见天日。

  从地宫中的宝物也能看出当日这座国家大寺的地位。

  地宫中除了藏有释迦牟尼佛指骨舍利、铜浮屠、八重宝函、银花双轮十二环锡杖等佛教至高宝物,还有两千余件堪称大唐国宝的供奉品:

  如唐皇室供奉的一百二十件金银器、秘色瓷、琉璃器,武则天等唐皇帝后的绣裙、服饰。

  这些都能证明:当日法门寺作为皇家寺院,是如何的香火鼎盛。

  这些大寺庙有皇家庇护和资助,因此往往越州跨县,以施地和买地的方式开设分院、兼并寺庙周边土地,建造庄园,出租土地。

  第二种是由居民出资和僧人自建的寺院。

  比如诗人王维,字摩诘,信仰佛教,他的名字就是出自佛教的《维摩诘经》。

  王维将自己的辋川别业舍为清源寺,其中草堂精舍、竹林果园一应俱全。许多寺院由王公大人助以金帛、农商富族施以田庐而建。

  这些禅林发展到一定规模时,渐渐向“地主”转变:将土地出租给契约佃农,收取地租。

  除了利用土地赚取地租之外,寺庙当然还会接受各种各样的布施。

  “三阶教”是隋唐时期重要的佛教宗派,其早期文献《大乘无尽藏法》对布施做出了详细规定和说明:

  收受16种无尽藏施,其中前6种诸如礼佛、转经等属于法施,带有浓厚的讲经传道色彩; 后10种则属于财施,涵盖僧人衣食住行方方面面,仅 “饮食”一项又拓展出粳米、糯米、面、油脂、粟米等15小类,举凡礼敬拜佛所用,不一而足。

  起初,有多重经营收入来源的寺庙还有缓解社会矛盾的功能:比如遇到灾荒年份,救济赈灾。

  后来,资产多了,钱多了,寺庙也做起了金融:有偿放贷。

  钱多了,寺庙的固定资产建设、和尚的日常生活也豪奢起来。

  狄仁杰在《谏造大像疏》中批评:“今之伽蓝......穷奢极壮。”

  法国著名的汉学家谢和耐指出: “三阶教无尽藏中的最大部分,都分给了宗教机构,只有很少一部分,才分给世俗人。”

  总的来看,佛教在满足人民群众的信仰需求的同时,兼具社会功能:同时从生产、活乃至精神等角度缓解社会矛盾。

  三、会昌法难

  唐代后期,由于佛教寺院土地不输课税,僧侣免除赋役,佛教寺院经济过分扩张,损害了国库收入,与普通地主也存在着矛盾。

  唐武宗崇信道教,深恶佛教,会昌年间又因讨伐泽潞,财政急需,从会昌二年(公元842年)开始毁佛。

  唐武宗在废佛诏书中说:

  “……今天下僧尼不可胜数,皆待农而食,待蚕而衣。寺宇招提,莫知纪极,皆云构藻饰,僭拟官居。晋、宋、梁、齐,物力凋瘵,风俗浇诈,莫不由是而致也。”

  言下之意:过去几个朝代的物力衰败、风俗变坏,都是这个原因,因此要“灭佛”。

  会昌年间,天下拆佛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余人;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余人,佛像毁掉铸成铜钱,寺院大庄园经济遭到灭顶之灾。

  佛教徒称这次劫难为“会昌法难”。

  陕西法门寺里的佛骨舍利也被唐武宗勒令毁掉,法门寺僧侣们用所谓的“影骨”顶替,方保真正的佛骨舍利留存。

  统治阶级需要佛教成为调节社会矛盾的载体。

  而在唐武宗看来,此时的寺庙作为佛教的入世载体,已经丧失了调节社会矛盾的功能,甚至成为矛盾的焦点。再加上帝国财政紧张,因此“毁佛”以掠夺寺院资产势在必行。

  四、法门寺?失信人?

  2013年5月9日,南方周末报道《斗法法门寺》:

  这里的每一个功德箱,都有创收指标;每一尊佛像,都有供养的明码标价。佛光大道两侧十大菩萨的价格是1000万,整个装载着佛指舍利的舍利宝塔,标价一亿。法门寺景区明码标价背后,是建立“世界佛都”的宏大计划。这个计划将地方政府、曲江系、法门寺捆绑在一起,合力将梦想变成了闹剧。

  距离报道时隔9年,如今,当年为了法门寺景区建设运营而成立的主体:陕西法门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因多宗债务纠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这一场有关宗教与世俗的斗法过程,正如《南方周末》报道:

  在法的门前,佛的存在并未被如愿昭示,围绕钱的斗法正在上演。

  这家2007年成立的国有企业的目的是复制向曲江新区的开发路径:

  建设法门寺景区,从而提高周边土地价格,通过土地拍卖、房地产开发,从而实现财税的正向循环。

  显然,这一目的没有顺利达到。

  所以,当初大规模的投资只能从佛门中找到偿还来源。

  于是斗法之中,门票涨价、僧众流失;于是供养布施、各种劝募,甚至出现“劝募”的KPI考核。

  最终,还是逃不过流动性日渐紧张最终债务失信的结果。

  从当初的投资力度和最终结果来看,依靠经营性现金流来回收建设投资从来不是开发法门寺的初心,依靠土地批租、房地产开发才是财税丰盈的“华山一条路”。

  最后

  佛教是信仰,信仰无价。

  因此才有传承2500年的佛骨舍利。

  因此才有法门寺。

  寺庙作为佛教的入世载体,传经诵宝,慰藉心灵,化得“人事”。

  这种情况下,寺庙与香客各取所需。

  当第三方进入,则是一次对“人事”的重新分配。

  唐武宗灭佛,是对存量的掠夺式的分配。

  今天的有些行动,看上去是可持续的:出发点是创造增量。但其实是强宾夺主、本末倒置、一厢情愿式的。

  而且,似乎从来不考虑退路。

  最终,其实际结果和出发点可能谬以千里,甚至南辕北辙。

  这样的事,何止一个法门寺?

  弘一法师说:

  人生最不幸处,是偶一失言,而祸不及;偶一失谋,而事幸成;偶一恣行,而获小利。后乃视为故常,而恬不为意。则莫大之患,由此生矣。

  这大概是弘一法师对“路径依赖”的世俗化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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