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人浏览 | 2021-04-08 14:14 |
4月7日晚,延安必康(002411)发布投资者诉讼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起诉状》等有关证据材料,涉及458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91,555,317.95元。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共收到460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材料,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91,995,630.43元。由于诉讼尚未审理,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故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案情回顾
2020年10月16日,延安必康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中国证监会查明,延安必康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15年至2018年,延安必康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达到44.97亿元,而公司在2015年-2018年的年报中并未披露。
除此之外,延安必康通过虚假账务记账、伪造银行对账单等方式,掩盖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导致上市公司相关年度报告披露的货币资金账实不符,存在虚增货币资金情形。其中,2015年年报中虚增货币资金超7.94亿元,2016年虚增货币资金超20.57亿元,2018年虚增货币资金约8.12亿元。
在疫情期间,延安必康还因口罩生产信息披露不完整,以及与图微安创开展肺纤维化治疗等战略合作披露不完整,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构成误导性陈述。
处罚下达后,大量受损投资者委托代理律师向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发起索赔诉讼。
适格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股民维权代理律师孔聪律师、洪鹏律师认为:
在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期间有买入延安必康股票,并且在2020年3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或在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2月7日期间有买入延安必康股票,并且在2020年2月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均可进行索赔报名,加入索赔队伍。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需要证券公司盖章的对账单和账户证明,其次您需要签署一下律师委托协议,一并邮寄。
所需时间:您仅需用半天左右时间准备一下上述材料,后续都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注:报名审核通过后律师的联系方式将会短信发送给您,请与律师团队联系,律师将告知您如何准备材料,您按要求准备即可。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投资者可在新版同花顺APP首页“更多特色服务”里面找到维权平台入口,进行维权报名以及查询最新维权动态,参与由银柿财经和浙江法制报联合组织的维权索赔。
维权咨询:
QQ客服:2036491662 客服小维
客服电话:952555(听语音提示,先按1进入股票个人业务;再按2选择股票维权)
咨询时间:9:00-11:30,13:00-17:30
『银柿财经联合浙江法制报,携手业内知名律师共同打造专业维权平台。由同花顺为平台提供技术、客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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