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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诉粤泰股份实际控制人证券虚假陈述案件 7月将首次开庭审理
0人浏览 2021-03-17 15:33

近日,投资者诉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树坪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已经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并安排在2021年7月19日首次开庭审理。

2020年7月11日,粤泰股份实际控制人杨树坪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因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杨树坪因增持自家公司股票并减持股票均未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此前,2019年8月22日,杨树坪因涉嫌信披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实际控制人增减持股份信息应当披露未披露违反相关法规

资深证券律师,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洪鹏律师已经代理数位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等法律法规向杨树坪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其因信息披露违规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树坪是香港居民,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过程中,颇费周折。立案后,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向杨树坪送达法律文书又无法送达,也是颇为意外。最终按照法律程序,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其送达法律文书。

洪鹏律师认为,粤泰股份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违规,造成损失,投资者可以依法向杨树坪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以下事件时,应当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而本案中,杨树坪无论是增持还是减持粤泰股份股票,均未公告相关信息,给资本市场造成不利影响。粤泰股份在2017年6月至2017年1月期间,股票市值跌去近26%。

受损股民持续征集中

洪鹏律师表示,投资者在2017年5月10日至2019月8月22日期间买入粤泰股份股票,并在2019年8月22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粤泰股份实际控制人主张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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