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圈子

请广大用户注意风险,切勿加入站外群组或添加私人微信,如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您自己承担。
中信国安七年年报虚增收入拟被行政处罚 投资者索赔诉讼即将开始
0人浏览 2021-03-04 10:45

2021年3月4日,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国安”,股票代码:000839)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中信国安可能连续七年年度报告都存在虚增收入和利润的行为,具体如下:

①中信国安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中信国安),于2009年4月召开销售专题会议,在预计当年销售收入约为4亿元的情况下,为完成当年10亿销售目标,通过预售、虚构销售合同等手段虚增营业收入。致使在青海中信国安纳入中信国安合并报表的2009年至2014年期间,累计虚增利润总额约10亿余元。

②中信国安通过两次将青海中信国安转让给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对第二次转让股权进行账务处理,同时确认了2015年1月至6月该股权对应产生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在此期间青海中信国安与中农集团等10家客户签订保利、计息预售合同,因账面虚增收入、少计财务费用,造成2015年1月至6月虚增净利润68,326,102.22元。导致2015年中信国安账面投资收益多计33,479,790.09元,占当年中信国安投资利润总额的8.56%。

维权索赔即将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浙江方广律师事务所孔聪律师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确定可索赔条件:2010年2月6日至2020年5月17日期间有买入中信国安(000839)股票,并且在2020年5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进行索赔报名。

决定维权的投资者在打印对账单时不要只打印上述可索赔条件中的时间段,建议按照我们通知的准备,否则后续法院/对方在审查材料时会要求重新补充。

维权小贴士:可索赔金额最终由法院认定为准,律师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投资者可在新版同花顺APP首页更多特色服务里面找到维权平台入口,进行报名索赔以及查询最新维权动态。

索赔相关咨询:

智能客服:点击咨询

QQ:2036491662    客服小维

客服电话:952555  (听语音提示先按“1”进入股票个人业务再按“2”选择股票维权)

工作时间:9:00-11:30  13:00-17:30 

『银柿财经联合浙江法制报,携手业内知名律师共同打造专业维权平台。由同花顺为平台提供技术、客服支持』

更多
· 推荐阅读
0
1
扫码下载股市教练,随时随地查看更多精彩文章
  • TOP
本文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您参考、交流,不构成投资建议!
请勿相信任何个人或机构的推广信息,否则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