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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诉风华高科证券虚假陈述案件陆续开庭 此前已有胜诉判决
0人浏览 2020-09-23 15:59

9月23日,共有70余位投资者诉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开庭,同花顺维权平台、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洪鹏律师代理的三十余位投资者诉风华高科案件同时开庭审理,后续洪鹏律师代理的剩余案件将会陆续起诉。

庭审中,风华高科代理律师对案件虚假陈述事实没有异议,原被告双方主要围绕着本案的虚假陈述揭露日存在分歧,以及是否存在系统性风险和行业性风险等展开辩论。被告律师认为2018年4月28日为本案的揭露日,因为其在年报中披露了财务报表存在会计差错,而原告律师并不认同这个观点。洪鹏律师认为,投资者索赔案件属于侵权纠纷案件,诉讼时效为三年,符合征集条件的投资者还可报名,参与索赔。

此前,风华高科披露其收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部分案件一审判决书并表示对案件判决不服,将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件回顾

2019年11月25日,风华高科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3号)。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连续二年财务报表虚假记载

一、 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2016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 未及时披露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

受损投资者持续征集中

根据证券法规定,同花顺维权平台、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洪鹏律师表示,在2016329日至2018年8月7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18年8月7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报名。

维权小贴士: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任何费用,索赔条件将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投资者可在新版同花顺APP首页更多特色服务里面找到维权平台入口,或关注微信小程序“同花顺法律援助平台”进行报名索赔以及查询最新维权动态!

索赔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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