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立法:驾驶电动自行车须佩戴安全头盔,这些个股应声涨停!
0人浏览 | 2020-05-18 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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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的《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条例明确指出,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未按规定提供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警告,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者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或者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儿童座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该条例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此举将利好生产头盔的上市公司,其中三夫户外,际华集团开盘即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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