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为2家子公司提供8.8亿元融资担保
0人浏览 | 2019-11-21 1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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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地产讯 11月21日晚间,阳光城发布公告称,将为福州盛世达房地产、新疆中安光泰房地产提供8.8亿元担保。
公告显示,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福州盛世达房地产接受中融国际信托提供4.3亿元的融资,期限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子公司福州龙泰光房地产以其持有的土地提供抵押,福州龙泰光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福州龙泰光房地产对福州盛世达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新疆中安光泰房地产接受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提供4.5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新疆中安光泰房地产以其持有的地块提供抵押,公司对新疆中安光泰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44.70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2.8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0.4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06.60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55.5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28.80%。
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51.30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48.3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69.20%。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