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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商场毛利率竟超80%!这家A股公司遭上交所问询
0人浏览 2019-05-17 21:13

  长年毛利率低于同业的万达百货“卖身”苏宁后,大商股份因旗下商场毛利率过高收到了上交所问询。商场毛利率高达85.31%

  5月17日晚间,上交所对大商股份下发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重点关注了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上交所留意到,2018年大商股份旗下大连新玛特新华店毛利率达80.09%,同比增加12.25%,另一金石滩商业中心广场店毛利率达85.31%,同比增加33.41%。报告期内,大商股份旗下共10家门店毛利率超过50%。

  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区分自有物业和租赁物业,说明相关门店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包括的主要项目、金额和比例等,同时要求公司结合相关门店经营模式以及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相一致。

  大商股份年报披露,金石滩商业中心广场店开业时间为2014年5月,租赁物业建筑面积6.24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09万元,租金支出1590万元;郑州新玛特金博大店开业时间为2006年6月,租赁物业建筑面积8.68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19亿元,同比减少8168万元,实现毛利4513万元,租金支出1.42亿元;新乡新玛特千盛店开业时间2010年1月,租赁物业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77万元,租金支出1529万元。公司存在多家门店租赁物业面积较大,但开业多年营业收入有限,甚至无法覆盖租金成本的情形。

  对此上交所要求大商股份补充披露上述门店物业所有权人、与公司和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说明部分门店租赁面积较大,但营业收入常年较低的原因和合理性,并说明公司的应对措施。

  大商股份年报还披露,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管理费用27.86亿元,其中租赁费11.22亿元,能源费4.96亿元,同比增长104%。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租赁费前10名出租方名称、与公司和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或利益安排、租赁资产的类型及用途、租金标准、报告期内的租金及上年同期租金金额,同时说明能源费的主要构成和金额,其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未披露商誉减值必要信息

  除经营情况的异常外,上交所还关注到,大商股份年报披露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包括对大商集团山东济南人民商场儒商百货有限公司(下称“儒商百货”)的投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均为100%,采用成本法核算,期初账面余额720万元,期末余额未披露;对大连大商钟表有限公司(下称“大商钟表”)的投资期初账面余额1493万元,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均为41%,报告期内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成为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初,公司对大商钟表应收账款5692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689万元。

  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工商信息显示儒商百货股权结构与公司披露不一致的原因,说明公司对儒商百货表决权比例为100%但对其不拥有控制权,而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具体原因和依据,同时说明公司前期向大商钟表销售、采购商品与本次收购取得控制权是否为一揽子交易,本次取得控制权的具体会计处理及依据等。

  大商股份年报中披露,公司商誉期末余额4.16亿元,商誉减值准备期末余额3.57亿元,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以及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均未披露。

  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自收购子公司产生商誉以来报告期各期末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认定的标准、依据和结果,商誉减值测试具体步骤和详细计算过程,具体指标选取情况、选取依据及合理性,包括营业收入、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毛利率、费用率、净利率水平、自由现金流、折现率等重点指标的来源及合理性。同时,上交所要求公司结合收购子公司以来报告期各期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及商誉减值计提情况,明确说明报告期各期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具有充分性和准确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谨慎性要求,是否存在前期商誉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形,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说明。此外,大商股份还需就收购子公司产生商誉时收益法估值中对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折现率的预测,与期末商誉减值测试可回收金额中对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折现率的预测进行对比,并结合对比情况详细说明差异原因,以及期末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是否充分考虑上述差异情况。发力城市乐园

  在持续瘦身多年后,2019年2月12日,万达百货下属全部37家百货门店被宣布“卖身”苏宁易购。而在5月15日下午,苏宁年中大促618媒体发布会上,苏宁易购总裁侯恩龙宣布,万达百货将全部更名苏宁易购广场。

  在此背景下,大商股份也发力转型,开始布局新商业体。

  据2018年年报披露,大商股份期内实现净利润9.88亿元,货币资金期末余额47.74亿元,银行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期末余额13.08亿元,上市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58亿元,但鉴于公司在多个城市拟建城市乐园项目规划投资巨大,且公司仍有潜在的收购兼并机遇需要大量资金储备。据此,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7日晚间问询中,上交所也要求公司请公补充披露未来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资金来源、预计收益率,以及是否建立除因不可抗力外达不到预计收益率的内部问责机制等事项,并结合公司以前年度分红金额,说明若实施现金分红对公司投资计划和资金需求的影响等。

  据公开信息,新商业体大商城市乐园是包括商业地产和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超高层山海景观休闲平台的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艺术化的地标性实体商业综合体。城市乐园不同于目前通常的商业地产项目,不是物业建成后对外商业招租、靠租金获取利润,而是完全由大商股份自己进行商业运营。

  5月16日,大商股份也发布公告称,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投资的“城市乐园”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向烟台投资增资11亿元,烟台投资的注册资本将由1亿元增加到12亿元。公司仍持有烟台投资100%股权。大商股份表示,烟台投资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后,将有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城市乐园”项目建设,提升公司整体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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