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南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受损投资可预登记索赔
0人浏览 | 2019-05-10 1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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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南5月10日午间发布公告称,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飞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飞刚进行立案调查。
5月6日,*ST东南公告,公司原定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一季度报告,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上述定期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截至公告日,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有关的个别重大事项尚在落实和解决中,该重大事项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将产生重大影响。
此前,由于可能出现连续三年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况,公司公告了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律师暂定者索赔条件: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同花顺维权律师洪鹏暂定索赔条件为:部分在2019年5月10日前买入*ST东南,且在该日仍有持股的受损投资者可预登记索赔。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维权途径:
目前同花顺维权平台已开展关于*ST东南的索赔案件预征集事宜。投资者可通过新版同花顺APP进行登记报名,或关注微信小程序“同花顺法律援助平台”进行报名索赔以及查询最新维权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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