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人浏览 | 2019-01-22 11:49 |
ST冠福1月2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日,ST冠福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公告于2019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ST冠福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冠福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立案调查。
尽管只是刚刚发起调查,但公司早在去年9月份就已经自行承认存在严重的信披违规行为。2018年9月13日,冠福股份发布《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自曝了三项涉及违规的事宜。涉及金额已超过22亿元,违规性质极为严重。
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同花顺维权律师孔聪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9年1月20日前买入ST冠福,并在2019年1月20日收盘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维权途径:
目前同花顺维权平台已开展关于ST冠福的索赔案件预征集事宜。投资者可通过新版同花顺APP进行登记报名,或关注微信小程序“同花顺法律援助平台”进行报名索赔以及查询最新维权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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