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诉亿晶光电本月南京中院开庭
0人浏览 | 2018-12-04 1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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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同花顺维权律师孔聪收到亿晶光电南京中院开庭传票,该案将于本月11日上午开庭。亿晶光电11月8日公告涉讼事项进展,自前次10月27日披露涉讼事项后至11月6日,公司新陆续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涉及94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合计94起民事诉讼案件材料,诉讼金额合计人民币6,314,193.64元。
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孔聪律师初步认定的索赔条件为:
1、在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5月25日期间买入亿晶光电股票,并且在2017年5月2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在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4月14日期间买入亿晶光电股票,并且在2017年4月14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投资者维权途径:
目前同花顺维权平台已开展关于亿晶光电的索赔案件征集事宜。投资者可通过同花顺维权平台进行登记报名。或关注微信小程序“同花顺法律援助平台”进行报名索赔以及查询最新维权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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